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48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汽车保有量14.05万辆,城区汽车11.18万辆左右,城区共施划各类停车泊位11.7万个,其中收费公共停车场81个,经营管理停车泊位约0.75万个,停车泊位基本能够满足汽车停放需求。
(一)停车泊位施划情况。全市城区累计施划停车泊位约11.7万个(大武口区约6.8万个、惠农区约2.6万个、平罗县约2.3万个),其中:全市收费停车场停车泊位7455个,占城区停车泊位的6.8%;物业管理的小区停车泊位约4.3万个,占城区停车泊位的39%;公益性停车泊位约6万个,占城区停车泊位的54.3%。
(二)经营性停车场情况。全市有经营收费停车场(不含小区)81个运营停车泊位7455个(大武口区31个运营停车泊位3529个、惠农区19个运营停车泊位1722个、平罗县31个运营停车泊位2204个)。从运营主体看,国有公司运营43个停车泊位3659个、其他营运主体和个人经营38个运营停车泊位3796个;从收费情况看,收费停车场均实现电子杆无人收费,能严格执行区、市、县停车场收费标准,经营性停车场均30分钟内免费,部分停车场免费时段为60分钟(大武口区君悦停车场、平罗县惠民公园停车场)。
二、主要作法
(一)持续施划停车泊位。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停车场所,把停车管理当作一个产业、一个市场来打造,完善社会参与停车场建设减免经营所得税、免收规划报建费、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项优惠政策,采用PPP模式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社会参与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形成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参与开发、建设和经营的模式。提升老城区现有空间资源利用效率。按照“政府引导、规划引领、专业运作”的原则,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区两级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老城区原产权人对原有旧市场、车站、工厂部分用地重新拆建改造,鼓励旧住宅小区利用小区绿地等区域,新建改造停车场(库)。妥善利用小区人防设施空间,按照平战结合方针进行开发利用,最大限度新增停车泊位。近年来累计施划泊车位11.7万余个,基本满足群众停车需求,方便群众出行。2024年截止6月底新增停车泊位1823个、描画停车泊位500余个、新增非机动车停车线500米、描画非机动车停车线3200米。
(二)加强停车规范管理。实行城市停车收费差别化政策。对不同区域、不同主导功能(商业区、居住区等)、不同车型、不同时段设置的差异化收费标准,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室外高于室内、中心区高于外围区、长时停车平均费用高于短时停车”的原则,适当提高路内停车收费标准,拉开短时停车和长时停车的收费级差,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泊位使用率,解决长时停车、“有库不入”等问题。制订出台《石嘴山市关于延长市辖区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的通知》,延长了各类停车设施免费停车时间,扩大了免费停车范围,新增了鼓励开放单位专用停车场、停车场设立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等优惠政策。
(三)加强停车联合执法。一是对城区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进行了专项整治,对私自设置的车档、地锁等要求商户立即拆除,截至目前,累计清除违规U型桩、反光锥等障碍物30余处,并建立了常态化巡查制度。惠农区联合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对私设挡车桩、地锁侵占公共停车泊位等违法行为的排查,截至目前共清理占用公共车泊位280处。二是对停放、占用在公共场所的“僵尸车”数量、停放情况及车辆号牌等信息进行登记,并通过交管部门查询“僵尸车”基本信息、年检等情况。电话告知当事人限期挪移,并张贴《挪移车辆通知单》,避免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对未按规定自行清离和无法取得联系的“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依法拖离。截至目前,共张贴挪移通知单23张,已清理拖离“僵尸车”36辆,劝导车主移除僵尸车29辆。三是定期开展集中“扫街”行动。整治行动中城管执法人员主动上门入户,向商户告知公共停车泊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商户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引导商户自觉抵制私占公共资源行为,针对沿街商户使用杂物、桌椅占用公共车位进行清理;对电动车占用公共停车位进行摆放,并督促沿街商户严格履行“门前五包”责任,督促清理门前堆放物品。截至目前,共摆放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电动车350辆;劝导主动移除乱停放电动三轮车65辆;清理占用公共停车位经营行为245处。
三、下一步工作
(一)推动大数据融入城市交通运行管理和停车管理。持续推进市智能停车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对全市停车动静态数据的收集、处理、管理和共享,通过车场泊位数据采集技术实时感知记录每个泊位的停车信息,实现线上停车诱导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同时通过统计分析不同区域、不同车场的泊位利用率、泊位周转率、停车需求等数据,通过后台大数据分析研判,为车场规划、管理、运营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从而通过大数据应用进一步提升停车场管理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同时将泊位数据自动采集技术与客户端支付、ETC支付、无感支付等线上支付手段相结合,实现停车场的无人化值守,进一步降本增效。
(二)充分挖掘现有地下车位潜力。针对市中心城区小区地下停车位闲置、收费定价缺乏标准问题,由市发改委制定地下停车位定价指导标准,加强地下停车位收费管理;采取小区业主地上、地下停车收费制,由物业企业协同小区业主委员会,从开发商手中买断地下车库的一定使用年限,将地上停车位和地下停车位综合管理,按照地下停车位租金和地面停车位租金相近原则,将车位进行租赁,倒逼业主将车辆停入地下车库,使小区地下停车位完全有效使用。同时,由住建部门牵头,整合小区党支部、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引导小区居民规范停车,逐步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
(三)制定停车场差异收费标准。积极协调发改部门针对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公共停车场,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区别不同区域、不同停车时段,确定停车收费的上浮标准。并利用价格杠杆有效引导机动车主减少占路停车,缓解由占路停车引发的交通拥堵等诸多社会问题。
(四)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治理。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司法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废弃汽车治理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综合执法部门联合交警部门集中处理“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采取行政告知自行拖离、公告期满强制清理,对非机动车长期霸占机动车车位商户和小区业主责令其立即整改违规行为,屡教不改的媒体曝光等措施,持续规范城市公共停车秩序,提升城市品质。
(五)加强停车政策宣传引导。引导市民实现“停车是一种消费行为”“车辆合理停放”观念的转变。结合正在开展的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党员干部下沉社区活动,充分发挥价格影响消费观念的杠杆作用,以及新闻媒体宣传的舆论优势,加强停车规范和安全文明行驶的宣传教育,改变市民传统停车观念,营造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管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日
(联系人:马占进 电话:2097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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