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201014/2024-00106
  • 石住建函字〔2024〕78号
  • 石嘴山市住建局
  • 房产科
  • 有效
  • 2024年09月18日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来源:石嘴山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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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市委会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住建工作的支持,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治理我市房屋装修行业违法违规乱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一是压实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室内装饰装修项目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辖区住建部门、综合执法、街道社区、区域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等部门单位强化协调配合,对于既有房屋建筑装饰装修过程中的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核查现场情况,责令整改。二是压实各方主体责任。限额以上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按照规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后由市、县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监管。限额以下房屋装饰装修,无需办理施工许可,由大武口区综合执法局、惠农区综合执法局、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监管,物业企业或社区进行巡查检查。

二、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监管

一是做好事前告知。制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模板)》《装修安全承诺书(模板)》,实行开工申报登记制度,即:装饰装修企业在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开工前,应向物业企业申报登记,无物业企业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社区申报登记。二是加强事中监管物业企业和社区根据各自职责,安排专人对正在装饰装修场所进行巡查检查,发现涉嫌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规行为的立即予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县 (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及违反城乡规划规定在原有建筑物上加建、搭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规行为,相关线索要及时向自然资源部门报告认定,并加强联合执法。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处罚力度

督促指导各物业企业、社区充分发挥“吹哨人”和“守夜人”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加密巡查频次。对于装修人未事先告知、未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可采取限制施工人员、施工机具、机械设备、材料等进入施工现场措施。对因违法装修改造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且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商请供电部门采取停止供电等措施。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通过宣传栏、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业主微信群、入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法律法规,及时提醒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对于违法装饰装修的典型案例,要以案说法,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提高居民守法意识,引导装修人依法开展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作,切实维护房屋使用安全。

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918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周鹏联系电话:0952-2097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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