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201014/2024-00100
  • 石住建函字〔2024〕92号
  • 石嘴山市住建局
  • 城建科
  • 有效
  • 2024年09月19日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来源:石嘴山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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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有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无障碍公共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聚焦公共空间,完善无障碍设施。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城市体检,坚持问题导向,以城市更新行动为抓手,统筹三县区持续改善无障碍通行设施、无障碍服务设施、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截至目前,建设无障碍盲道317公里、缘石坡道432公里、轮椅坡道270公里、无障碍通道273公里、无障碍出入口259个、无障碍标识294个、无障碍电梯125部,改善残疾人通行条件;建设低位服务设施41个、无障碍厕所188个、过街音响提升装置16个,改善残疾人服务设施。

二是立足住宅小区,提升无障碍品质。聚焦好房子、好小区建设实践,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从销售产品经营生活转变,先后建设大武口区玖裕台,惠农区学府家园,平罗县金源御景等13个高品质住宅小区,推动新建住宅小区单元出入口、人行道、休闲设施等按照无障碍标准建设,打造安全健康、多元包容的无障碍宜居生活环境。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深化无障碍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完成改造老旧小区177个,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500余处,增加休闲娱乐空间7756平方米,增加文化休闲设施60余处,让居住生活环境更便捷、更舒心。

三是强化质量监管,保障使用效果。对在建项目开展质量监管,查看设计是否满足无障碍条件,通过分部分项验收、专项检查、竣工验收,保障无障碍设施满足使用要求,确保无障碍设施质量合格。

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919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曹中伟联系电话:209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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