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要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山水园林工业城市的目标,按照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高标准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全面提升公园绿地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园林绿化建设市场管理机制,统筹推进"绿化工程建设、城市绿地管护、园林市场监管"协调发展,为争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思路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石嘴山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4年-2025年)》、《石嘴山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紧盯2021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市民身边增绿、盲区精准建绿,注重城市绿道、林荫路、林荫广场、健身休闲设施建设,丰富公园绿地的服务功能。同时坚持建管一体、建管并举,继续开展城市裸露地治理,积极推进街道、社区绿化管护工作,加强对园林绿化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城市绿化高质量发展,加快生态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园林建设。
三、重点任务
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监督指导,建成城市绿道10公里,完成小微公园建设10座,新增和改造提升城市建成区绿地90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5%,确保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检。
(一)落实民生实事,建设新的市民休闲场所。全市建设10座小微公园,建设面积65836平米,概算投资1210万元,主要对公园内场地进行平整,铺设绿化供水管网,建设园区道路、停车场,安装景观亭、景观灯、休闲坐凳、分类垃圾箱,种植各类乔灌木、花草,进行绿化美化,形成集生态防护、观赏休闲、游憩社交、体育锻炼等多种功能的城市街头小微公园。其中:大武口区建设4座小微公园,为工人东街北侧绿地、工人东街南侧绿地、党校西侧空地、五路口绿地,建设面积6836平米,概算投资200万元;惠农区建设5座小微公园,为一中东门三角微公园、惠安大街和康乐东路十字路口微公园、惠民小区东侧微公园、北街街道办事处北侧微公园、老街坊西侧微公园,建设面积4.7万平方米,概算投资644万元;平罗县1座,为鼓楼东街与唐徕渠交叉口东北侧小微游园,建设面积1.2万平米,概算投资366万元。
(二)推进城市绿化,巩固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开展城区绿化美化工程和绿色园区工程,对裸露土地进行治理,提高城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和区域绿地面积,组织园林化单位、园林化小区评选活动,持续推进我市园林城市建设,确保各项指标高于国家创园要求。城区绿化美化工程重点实施2021年生态绿化建设项目(理工学院片区)、贺兰山东麓(旱生植物园片区)生态修复、2021年大武口区世纪大道东西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黄河生态廊道滨河大道(惠农段)建设工程(二期)、平罗县明珠社区等11处居民避险安置项目、平罗县铁东社区等25处居民避险安置项目等6个项目,建设规模0.55万亩,计划投资1.6亿元。绿色园区工程主要开展园区道路绿化和厂区绿化,重点实施平罗工业园区生态治理(一期)、典农河流域翰泉海周边生态修复、典农河流域西侧(农牧场四队片区)生态修复、石嘴山高新区生态环境提升工程等4个项目,建设规模0.45万亩,计划投资7000万元。
(三)做好迎检准备,确保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检。国家园林城市是一个城市生态文明的标志,是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标志,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标志,已经成为石嘴山市的无形资产。为做好我市园林城市复检工作,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16)》指标,将57项指标任务分解到两区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进行解决,一项任务一项任务地完成,确保所有指标达到标准,任务圆满完成。
(四)严格绿线管理,加强工程项目审批监管。认真贯彻执行《石嘴山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落实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5%,新建机关、团体、部队、学校、文化娱乐、医院、休(疗)养院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5%,新建商业、服务业项目绿地率不低于20%,新建工矿企业、仓储物流等项目的绿地率不低于20%,新建城市主干道绿地率不低于20%等绿线管控指标,做好城市绿线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审批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审批工作,依法实施对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监管执法,做好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城市建成区内各类树木伐移事项审批,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五)加强施工管理,规范园林绿化行业发展。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智慧化管理,安装视频扬尘监测系统,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分账和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推进园林绿化工程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园林绿化工程台帐,从招投标、市场行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扬尘治理、农民工工资等方面持续开展督查检查,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将园林绿化企业有关失信行为上报自治区住建厅进行信用惩戒。
(六)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城市公园绿地管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城市公园绿地安全监管责任。联合应急、消防、市场监管、文化旅游、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对全市公园绿地内森林防火、建筑安全、湖泊水面、游乐设施等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落实相关单位管理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开展绿地摸底,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我市于2014年编制完成了《石嘴山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4-2025)》,随着我市建设创新型山水园林工业城市的不断发展,已不能满足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建设需要。组织开展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进行城市绿地现状调研,对城市建设用地内外的各类城市绿地进行一定深度的考察,挖掘石嘴山市绿地建设的特色,引导未来城市绿地的规划及建设方向。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推动我市园林绿化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八)建设生态园林,推动园林绿化向节约型转变。加大对新建绿化项目建设方案审核,灵活运用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技术,在公园、广场、道路、绿地及排水基础设施新建改造过程中,充分引入"渗、滞、蓄、净、用、排"的海绵理念,不断提升我市海绵化水平。加快全市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合理统筹使用中水资源,生态绿化取水方式采用中水,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同时将植物节水和工程节水相结合,广泛栽植需水量较少的低矮灌木、露地宿根花卉等,大幅度减少了草坪等高耗水型植物的种植。加大推广节水绿化技术,综合运用穴灌、沟灌的方式,推广了微喷、滴灌、低压管灌、小管出流等节水灌溉技术,将节约型理念贯穿于绿化建设管理全过程。加强抗旱植物种类的发掘培育及应用,将国槐、沙枣、柠条、沙柳、胡杨等发掘培育的抗旱植物大量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坚持"雷厉风行、紧抓快办、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以高标准完成城市园林绿化目标任务为重点,将城市园林绿化各项任务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及具体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城市绿化、小微公园建设工程,于4月底前完成所有施工、监理招投标等手续办理,6月底前完成全部绿化任务,9月底前完成小微公园全部建设任务,12月底前完成其他城市绿化建设任务。
(二)强化工作落实。要切实增强做好国家园林城市迎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组织干部群众学习研究指标体系,熟悉和掌握自己承担的任务和责任分工,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复查反馈意见,深入查找差距和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落实责任,打一场迎检攻坚战,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复查验收。
(三)强化行业监管。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增强履职本领,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做好城市绿线管理,加强城市绿化项目的审批、验收工作。对园林绿化施工工地现场加强监管,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提高管理水平,努力打造标准化示范工地,建设园林绿化精品工程。市住建局将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全市园林城市建设、园林绿化项目、城市公园绿地养护管理工作实施不间断的检查督导。对园林城市建设不重视、审批执法工作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制度资料不健全的相关责任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园林绿化项目参建各方在施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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