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住建通字〔2017〕161号
市建筑管理站: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大气污染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210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落实,11月24日市住建局对大武口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发现石嘴山万达广场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项目经理侯树军无故不在施工现场;现场文明施工差,裸露地面覆盖不到位,材料堆放混乱,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在11月18日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单后,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继续进行冬季施工。
督查处理意见:根据《宁夏建筑市场企业信用评定管理细则》,第D2-5-02条: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无故不在施工现场的,扣除施工企业信用分值100分;第D2-4-38条:施工现场材料乱堆乱放,或垃圾未及时清运的,扣除施工企业信用分值100分;第D2-5-07条:监管单位责令施工单位对有关质量安全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文明进行改正而逾期未整改或拒绝改正的,扣除施工企业信用分值200分;合计扣除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信用分值400分。根据《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侯树军扣除个人信用分值3分。根据《宁夏建筑市场企业信用评定管理细则》,第E1-3-06条: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扣除监理单位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用分值200分。
责令你站立即督促落实整改,于2017年11月27日前将整改结果报市住建局建管科,市局将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将采取加重处罚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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