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危险化学品企业:
2月以来,我市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5人,同比增加3起、4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分析事故原因,均存在作业风险未辨识、管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同时,国务院、自治区专家指导服务,以及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各企业普遍存在风险辨识、定级、管控不到位,以及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辨识管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任务如期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企业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要把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工作作为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治本之策,作为攻坚行动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各企业在现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风险辨识管控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人员,全面推进风险辨识管控建设和运行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要求和保障措施等,做到责任层层分解、过程全员参与,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风险辨识管控纳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开展专题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能力。
二、扎实开展风险辨识工作
各企业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工作。一是划分风险分析单元。按照“功能独立、大小适中、易于管理”的原则,选取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或场所作为风险分析对象,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独立作为风险分析对象。根据生产工艺流程顺序或设备设施布局,将风险分析对象分解为若干个相对独立的风险分析单元,主要设备设施均应纳入风险分析单元。二是辨识评估风险。企业应组织各相关部门、专业、岗位,应用SCL、JHA、HAZOP等方法对风险分析单元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根据风险辨识结果,选择可能造成爆炸、火灾、中毒、窒息等严重后果的事件作为重点管控的风险事件,也可根据安全管理实际补充其他风险事件。建立风险清单,主要内容包括风险分析对象、责任部门、责任人、分析单元、风险事件等。
三、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各企业针对辨识出的固有风险,组织专业力量制定完善管控措施,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分级管控。一是制定管控措施。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并根据运行情况,不断更新管控措施,及时纠正偏差。二是实施分级管控。根据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明确对应的企业、部门、车间、班组和岗位人员分级管控的范围和责任,将责任分解到各层级岗位,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实施。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立即开展工作,按照《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风险辨识管控相关制度,结合工艺、设备、人员变更情况,修订完善本企业风险辨识管控清单,并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培训到位。请各企业将最新修订完善的风险辨识管控清单,于2022年4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whk2218671@163.com。
联系人:李宇龙 联系电话:2218213
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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