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时间:2023-08-28 10:55 来源: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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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要素名称

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应急罚〔2023GM-13-1

案件名称

平罗县宁祥煤业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案

违法事实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未组织从业人员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

处罚依据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予以处罚,共处人民币21000元(贰万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王宁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640121XXXX12221917

处罚结果

21000

救济途径

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决定日期

2023828

公示截止日期

2024828

处罚机关

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信息提交科室

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工贸科

法制机构审查意见

主体适格。本案的违法行为事实基本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自由裁量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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