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宁夏东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16 10:05 来源: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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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要素名称

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应急罚〔2023GM-12

案件名称

宁夏东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案

违法事实

1.对承包商管理不严格,未对派驻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2.现场从事焊接作业人员周世佰无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证。3.1#水泵房地下三层未辨识为有限空间区域,入口处未设置围栏,也未张贴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识。4.提供的便携复合式气体检测仪处于故障状态,正常环境下氧含量显示0.4%,未定期委托第三方开展检测。

处罚依据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予以处罚,共处人民币74000元(柒万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东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91640205MA76H4L7X0

处罚结果

罚款74000

救济途径

依法在60日内向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决定日期

 2023814

公示截止日期

 2024814

处罚机关

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信息提交科室

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工贸科

法制机构审查意见

主体适格。本案的违法行为事实基本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自由裁量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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