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石嘴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编制,现予发布:
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石嘴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http://ajj .shizui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石嘴山市安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新区信息科技大厦13楼;邮编:753000;电话:0952-2218808;电子邮箱:szssajj@163.com)。
一、概述
2018年,石嘴山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示,加大公开力度,推进安全生产政策公开,做好公共服务事项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完善公开机制,服务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一)建立完善领导机制。按照局领导班子分工,及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对政务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对其分管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其他领导具体抓的有效机制,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完善保障机制。制定了《市安监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市安监局政务舆情管理工作制度(试行)》《市安监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试行)》等7项制度,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各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具体负责监管领域公开信息的起草,研究需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并提出公开申请,办公室负责机关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工作,并及时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三)建立完善公开平台。通过“石嘴山安监”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和政务微博,网站主动公开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政策、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并通过人民议政网群众问题反馈栏目,接收群众的线索举报和提问,及时回应,有效畅通了群众诉求通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通过微博、微信、短信、钉钉等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100余次,近1000余条。二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90余条。三是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更新维护市安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300余条。四是切实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载体传播作用,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100余条,制作安全生产专题节目27期。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石嘴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石政办发〔2018〕80号)文件要求,制定《市安监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安全生产监管信息、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常规检查执法、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行政许可证准予、变更、延续信息,以及行政处罚、安全生产诚信、财政预决算等信息作为政务公开重点,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制定《市安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了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发布内容类型、职责分工及有关要求。一是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扩大预警预报受众面,及时提醒督查县区、各部门和企业强化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二是及时公开安全生产许可证准予、变更、延续信息。全年累计公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发证3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18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4家,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7家,均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三是及时公开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行政处罚、事故报告。年初制定详细的执法计划,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联合县区安监局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抽查,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对涉及多部门管理或制约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着力解决“顽症痼疾”,确保执法检查实效。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情况
按照《石嘴山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70号)、《石嘴山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218号)要求,一是建立完善了分管领导定期到政务窗口坐班解难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为窗口建设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定期到窗口进行现场解读政策,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在局网站全面公开21项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全面推进审批办理主体、审批环节、承诺时限、办理流程等信息公开,围绕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发、衔接、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审批事项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年内共受理96件,实际节省工作日1386个,网上办理5件,快递送达2件,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共65项,全部通过网上流转、网上审批。
五、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
2018年,我局为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六、 政策解读情况
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制度。对2018年以来制发的政策性文件解读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在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开发布政策解读文件22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现场咨询日活动,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
七、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制定《市安监局政务舆情管理工作制度(试行)》,对涉及全局和全市安监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时,负责处置的科室(支队)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是“第一新闻发言人”,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市政府网站和市安监局微信微博等渠道反映的群众关切和诉求,根据政务公开和业务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及时处理反馈,并将答复结果视情况予以公开。年内,对10起群众诉求事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制定了《市安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范围、形式、时限等。年内,我局未收到单位或个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在石嘴山市安监局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和各类业务信息栏目,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积极开展信息宣传工作。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更新维护,把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值班电话整合到市级“12345”,努力做到了“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严格按照《市安监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明确发布内容类型、职责分工及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载体传播作用,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500余条,制作安全生产专题节目27期。通过宁夏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办理64件,并且已全部审核办结。
十、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出台《市安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市安监局政务舆情管理工作制度(试行)》《市安监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试行)》等7项制度,明确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发布内容类型、职责分工及有关要求,有效保障了石嘴山安监局政府信息规范运行。二是建立完善检查机制。坚持“一月一检查、一季一公布、半年一总结、全年一考核”的惯例,不断改进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2018年,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与自治区和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还有差距和不足。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公开栏目和及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和规范。
十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2019年,我局将按照自治区、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不断完善,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二是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重要信息。三是强化政策解读、舆情研判和回应,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四是广泛利用媒体,加强社会舆情引导,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附件:市安监局2018年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9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9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 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 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 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 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经费) | 万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0 |
单位负责人:邬宝申 审核人: 马伟 填 报 人:田 媛
联系电话:0952-2218238 填报日期: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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