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建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石卫党组发〔2022〕54号
关于范建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委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2022年11月4日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范建宁同志任石嘴山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正科级),免去石嘴山市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杨国华同志任石嘴山市中医医院副院长(正科级);
苏欣武同志任石嘴山市中医医院副院长(正科级),免去石嘴山市中心血站副站长职务;
马东升同志任石嘴山市中医医院副院长(副科级);
尹蕾同志任石嘴山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副科级)。
按照《石嘴山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规定,范建宁、杨国华、苏欣武、马东升、尹蕾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中共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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