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健全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今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持续强化,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基本实现,主要健康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及全区平均水平。
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坚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不放松,继续做好疫情研判、防控部署、医疗救治、物资储备、督导检查、信息发布等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后期表彰奖励、宣传、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等工作,确保扎实完成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2.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强化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巩固和用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落实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组织制度,落实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3.持续深化“三强九严”工程。推进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落实,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双提升。落实《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健全结对共建和委领导定点联系社会办医机构工作机制。
4.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危机管控。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完善舆情分析研判处置机制,防范化解卫生健康领域风险。
三、扎实推进健康石嘴山行动
5.健全完善健康石嘴山行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完善健康石嘴山行动科普专家库。进一步完善健康石嘴山建设考核办法,将考核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考核。
6.落实《石嘴山市健康石嘴山行动方案》,实施18项健康石嘴山专项行动,组织各牵头部门和机构制定年度重点任务和进度安排。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制度。
7.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检各项工作,全面推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8.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化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建设一批健康社区、机关、企业和学校,配合做好农村“厕所革命”行动。
四、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9.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借鉴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进一步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工作方案》。
10.完成平罗县县域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评价,在平罗县全面建设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持续推进大武口区、惠农区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县域内住院量占比达到90%,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
11.在公立医院全面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指导完成制度自查自评、章程修订和绩效考核工作。全市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调控在35%-50%。加快优化医疗服务收入结构,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30%以上。
12.2020年底80%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探索建立会计人员遴选委派制度。全面落实全口径预算管理、全成本核算与控制等经济运营管理制度。全面实施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开展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准入制度和职称评定制度改革。
13.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出台的《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善分配办法,落实“两个允许”。
14.落实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加强与医保部门的会商联动,及时跟进国家药品带量采购政策落地,全面推进“两票制”。落实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15.推进医保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配合医保部门加快价格调整,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推动医院调整病种结构,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建立费用分担和利益分配机制。
五、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
16.加强全市卫生健康专网建设,建成贯通市、县、乡、村四级的全域医疗健康信息专网,实现村级电子政务网全覆盖。配合建设电子健康码服务平台,推动“一码通用”、自治区内居民身份识别、跨机构就医、电子病历共享、健康档案查询及金融支付等功能应用。
17.拓展“互联网+健康养老”“互联网+护理”、“互联网+中医”、“互联网+妇幼”等服务领域。
18.全面推开影像、超声、心电等远程诊断中心建设,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全覆盖。依托现有专网开展急救车载远程医疗。完善远程诊断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检查检验结果电子化流转、互认和共享使用。
19.完善数据综合治理体系,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在医学科研、临床诊疗、产品研发、医保支付等方面的应用。健全数据信息共享、数据安全、隐私保护政策和应急保障制度机制。配合做好宁夏“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会建设。开展网络安全综合治理,落实信息安全等制度,完善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
六、着力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20.加强急诊急救体系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面建设符合要求的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市级综合医院建成创伤中心。加强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管理。
21.充分运用“互联网+医疗健康”、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探索应用5G信息技术,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市级区域中心。
22.开展国家重点专科、自治区级优势专科和市级重点专科建设,县级以上医院各建设2—3个重点专科。争取1家县级医院达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标准。
七、健全完善重大疫情防控及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23.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技术能力、服务保障、医防协同等方面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督促大武口区成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的保障与激励机制,增强内生动力。
24.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进行摸底调查,严格落实基本建设、人员配置、设施配置国家标准,2020年底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综合标准化建设率达到9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建设标准化率达到67%。
25.加强疫情防控救治协同能力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26.加强公共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含医疗机构内),健全公共卫生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制度,健全完善首席公卫医师制度、薪酬改革、职称评价等方面的政策,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
27.健全重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新发突发急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科学规范应对流程。加强重点传染病预防、监测、分析和研判,加强鼠防监测点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健康”在疫情监测分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支撑作用。
28.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防控、救治协同机制,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完善突发重特大疫情防控规范和应急救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推进紧急医学救援队伍、120一体化建设,强化院前急救培训,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完善应急医疗救助机制。
八、健全完善健康促进体系
29.大力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行动,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30.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继续推进“三减三健”行动。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戒烟门诊”建设,加大公共场所控烟力度。实施《国民营养计划》,落实食品安全标准管理、风险监测评估工作。
31.落实《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和《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完成地方病防治三年攻坚行动目标。落实心脑血管疾病筛查干预、消化道癌症早诊早治、慢阻肺监测等项目。探索开展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等重点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早期患者医疗机构机会性筛查干预试点工作。
32.进一步规范疫苗采购、运输和预防接种管理,确保疫苗有效供应和接种安全。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实现精神卫生“十三五”规划目标。
33.强化职业病防治,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动开展乡镇、村居康复站点建设,加快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34.加强妇幼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市、县级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免费筛查新生儿48种先天遗传代谢疾病,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
35.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医防融合和公共卫生服务效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建设“以健康为中心”服务模式,促进服务提质增效。
九、健全完善健康服务体系
36.开展全市第二届卫生“三名工程”医疗卫生重点专科(学科)评审工作,建成一批高水平医院和重点专科(学科),培育一批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全面提升石嘴山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37.开展“质量管理提升年”活动,持续加强医院感染防控,推动市级质控中心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作用。将社会办医纳入质控范围。
38.深入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斗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结合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多部门联合开展督查,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医疗行业环境,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39.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优化服务流程,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相结合的个性化服务。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
40.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8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可提供中医药服务。
41.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老年健康西部行项目,支持综合医院设立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中心,促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42.建立人口监测制度和覆盖全区的人口监测网络,开展动态监测调查,加强生育政策评估和人口形势分析研判。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建成一批托育示范机构,做好婴幼儿照护卫生保健和早期发展的业务指导。
43.组织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持续推动配套衔接政策措施落实。执行好现行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三项制度”,落实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把双岗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就医绿色通道“三个全覆盖”等政策措施落地落细。
44.开展全市健康扶贫“四查四补”工作,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全面开展查损补失、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对已脱贫退出的红翔村、红瑞村、庙庙湖村,做到“四个不摘”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
十、健全完善健康支撑体系
45.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石嘴山市医疗能力提升工程,力争9月底前完成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维修改造项目,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做好市一医院传染病医院、传染病救治基地、市中医院传染病救治基地和市疾控中心P2实验室及能力提升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动工。
46.研究制定卫生健康人才中长期规划,制定完善人才评价办法,畅通卫生人员成长进步通道。持续落实“62211”计划,支持省际医疗卫生合作培养技术骨干、引进领军人才、领先团队、急需紧缺人才等,培养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深化拓展京宁、闽宁、沪宁医疗卫生合作。
47.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到2020年底每万名居民有1—2名全科医生。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大紧缺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加强职业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筑固卫生健康网底功能。优化“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确保项目落到实处。落实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48.研究编制卫生健康领域“十四五”规划,谋划一批重大民生项目、重大疫情防控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和自治区项目库。积极推动“一馆五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49.加强工作协调和对接,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每季度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汇报工作,争取项目、资金、政策,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十一、健全完善健康治理体系
50.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政策研究。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分级诊疗制度、综合监管制度及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51.加强卫生健康标准体系建设,在绩效评价、疾病防控、医疗服务监管等方面逐步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制度体系。健全推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管理、标准、评价体系。
十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52.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
53.强化行业作风建设,严肃查处收受“红包”、回扣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动态监督评价。
54.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重点加强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监管。深入开展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专项整治。继续推动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开展解决群众反映看病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55.实施卫生健康行业诚信“黑红名单”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黑恶乱象,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开展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整治行动。完善民营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机制,严格落实民营救护车、民营医疗机构审批管理办法。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56.加强法治建设,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一网通办”行政审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听证制度和评估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57.健全完善整体联动、层层推进的工作落实机制,突出抓好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巩固和拓展“基层减负年”成果。持续抓好中央、自治区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58.围绕“疫情防控”“医师节”“护士节”等卫生健康重大事件、节日,进一步选树宣传先进典型,讲好典型故事。定期将卫生健康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邀请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视察指导卫生健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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