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以全面依法行政为目标,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推动高水平“健康石嘴山”建设为牵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新动能。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职责。委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文件,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自觉把推动法治建设贯穿卫生健康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推进卫生健康系统落实《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全面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强化工作实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以法治政府建设统领医疗卫生业务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同考核、同奖惩。按照市委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实地评估迎检工作任务清单,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委领导以身作则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为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工作创造条件,最大限度调动每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等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开展重大行政处罚、疑难案件等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
(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压实关键少数作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针对委领导分工不同差异化制定《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责任清单》,委领导通过原文自学、线上学习、讲堂学法等形式学法普法,重点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推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让法治思想成为卫生健康事业的有力保障。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会前学法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等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健康促进法》等,作为党组会议、委务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等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学习,不断增强全委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截至目前,会前学法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场次。三是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作为报告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述法总结工作,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四是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三项制度,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规范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预防执法过错发生,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五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执法装备配备,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包、移动式执法终端等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坚持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对2021年以来办结的执法案件从主体资格、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逐一评查,对专家反馈建议及时传达并整改落实,做到以评促学、以评促改、以评促进。2024年度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4起,无行政复议和败诉案件,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两起案例入选2024年全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并被推荐参加国家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例评比,一起饮用水案件被中疾控评选为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典型案例。六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等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人民法院庭审活动。
(三)深入开展学法普法活动。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普法学习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能力,在卫生健康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良好氛围。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讲法活动,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机关全体干部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生命权、侵权责任中的医疗损害责任等相关内容。抓好干部职工学法考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学习宪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和石嘴山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等普法知识测试。二是强化法制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和投诉回应,大力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运用执法管理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方式,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根据工作职能,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管理、服务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开展案例评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作用。积极拓展宣传阵地和宣传形式,以微信公众号、医疗卫生机构LED宣传栏等为载体,宣传卫生行业新法规、新政策,结合“职业病宣传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三下乡”等宣传活动深入到街道、乡村等地开展宪法、卫生行业法律法规和普惠政策的法制宣传,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和能力,宣传活动期间共悬挂横幅20条,发放知识手册、宣传彩页、海报15000余份,发放手提袋、围裙等宣传品216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80余人。三是打造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在市卫生监督所设立了蓝盾护航卫生健康法治社会实践站,开展法律法规科普、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展、VR实景模拟执法等。
(四)认真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和存量清理,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将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梳理审核。
(五)扎实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巩固提升行业乱象整治成果。一是开展规范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行动,共监督检查我市民营医院10家,进一步指导规范病历书写和消毒措施等。二是对预防接种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共检查我市预防接种单位61家,进一步加强对接种人员培训和指导,提高接种人员法律意识,规范职业操守,提升预防接种服务水平。三是建立医疗卫生系统医疗废物监管平台和医疗废物申报审核制度,对各医疗卫生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申报审核,确保来源明、去向清。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互联网+智能监管建设,规范设置医疗废物暂存点85个,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接入环保部门平台,实现医疗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同时,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二级及以上医院15家、采供血机构1家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家,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好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
(六)持续做好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自治区规范化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工作要求,完善体系建设,健全执法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优化设施装备,强化保障支持,建成“九室一中心”,以党建为引领,严格监督执法、严把信息质量、规范档案管理,创新培训模式,实现在线模拟执法培训,加强人才培养,采用VR(虚拟现实)技术,模拟卫生监督执法教学,直观生动展示监督执法要点,有效提升监督员规范化监督执法技能,真正实现从硬件到软件、从作风到形象、从内涵到外延的整体提升。截止目前,共举办全市卫生监督培训班10期,培训卫生监督员、协管员共181人次。
(七)积极落实随机监督抽查工作。2024年依托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完成卫生监督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168户,完成率100%,其中公共场所112户、生活饮用水4户、职业卫生3户、放射卫生9户、学校卫生7户、医疗卫生9户、消毒产品1户、传染病防治16户、餐饮具消毒2户、血液安全1户、妇幼健康4户。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对抽查结果全部在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了公示。
(八)优化审批服务,推进互联网+监管改革。修改行政权力清单更新,增加职权事项1项,取消职权事项3项,修改职权事项要素14条。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持续简政放权,全力简化事项流程,减少许可事项,压缩办理时限,减少办事成本和中间环节,精准承接审批事项。实施整合医疗机构许可证、放射许可证、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证书等“六证合一”,只保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完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线上数字化无人审批实现了许可审批智能化、事项要素信息系统统一化。开展“四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规范事项要素,推行线上线下无差别、同标准办理,实行“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紧跟数字化政府建设,在保留传统线下服务模式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度广度,大力推行“互联网+行政审批”服务模式,落实掌上办理医疗机构登记,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电子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方便办事群众,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增效,政务服务效率持续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有待提高。因机构重组,今年组织27人参加执法考试并全部通过,该部分人员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法治审核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市疾控中心未设置专门法制审核科室,无法律专业人员审核执法案卷,目前案件审核由疾控中心稽查科执法人员兼任,法治审核专业性有待加强。
(三)协同部门联动机制需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机制有待强化,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与市场监管、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动机制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5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广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坚持学思践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将学习贯彻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生动实践,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治理能力。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抓手,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水平。
(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向深层次迈进。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不断细化“放管服”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具体管理措施,并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让守法守信蔚然成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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