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关于对石嘴山市惠农区天空之城酒吧给予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4-06-14 08:06 来源:石嘴山市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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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惠农区天空之城酒吧(何家庆)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石)文综罚字〔2024〕F-000002

案件名称:

当事人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处罚类别: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事由:

2024年05月09日,石嘴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收到惠农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向我局移送《关于移交石嘴山市惠农区天空之城酒吧(门头天空之城KTV)违法经营线索的报告》。根据移交的相关证据线索,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核实当事人存在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违法行为,该场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故立案进行查处。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石嘴山市惠农区天空之城酒吧(何家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640205MACYM9WY6T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贰佰肆拾圆整(¥240.00元)

处罚决定期:

2024年06月12

处罚有效期:

2024年12月12

公示截止期:

20270612

处罚机关:

石嘴山市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6402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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