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厅字〔202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大单位和武警部队、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