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润泽供排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应急水源井无证取水一案,本机关依法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于2025年7月24日提出听证申请。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定于2025年8月8日9时在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科技大厦市水务局3楼会商室举行听证,听证方式为公开听证。请你单位持本通知准时出席听证会。
一、听证会组成人员
听证会主持人:刘占强 石嘴山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听证员:周军、蒋光武、郑丽 石嘴山市水务局工作人员。记录员(书记员):蔡丹 石嘴山市水务局工作人员。
二、权利义务告知
1.如你单位认为听证会组成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申请听证主持人或听证员、记录员回避的,可于听证举行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听证主持人的回避由本机关决定。听证员、记录员的回避,由听证主持人决定。
2.你单位若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举行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举行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由本机关决定是否延期。
3.你单位在接到《听证通知书》后,应当准时到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本机关将终止听证。
4.你单位可以法人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在听证举行前提交由委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及权限。
三、其他事项
举行听证会前,本通知内容将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联系人:蒋光武
联系电话:0952-3812342
联系地址: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科技大厦12楼石嘴山市水务局
石嘴山市水务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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