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嘴山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函》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问题八:违法违规取水问题较为普遍,2021年至2023年有100多家企业、单位存在此类问题。经抽查2021年至2023年取水情况发现,惠农区黄河湿地保护林场三年均无证取用地下水,2023年无证取水447万m³;平罗县滨河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供热站三年累计无证取水180万m³;石嘴山新佰侬牧业有限公司三年累计超计划取水5.67万m³;宁夏青平悦新材料有限公司自2022年起违规向集团内宁夏大地循环有限公司转供水112万m³,且拖欠水资源税费454.9万元。
整改目标:1.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违法取水、擅自打井取用地下水等行为重点查处,严厉打击违法取用地下水行为。2.督促县区对违规取水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整改落实。3.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地下水取水行为。
整改措施:1.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违法取水、擅自打井取用地下水等行为进行重点查处,持续发布《石嘴山市水务局关于违法取用地下水社会监督举报奖励的通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厉打击违法取用地下水行为。2.对截至2024年5月涉及取用地下水、地表水的年取水量1万m³以上的工业企业开展核查,建立台账,依法依规进行处理。3.对惠农区黄河湿地保护林场违法取水行为调查核实后,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立案查处,督促惠农区黄河湿地保护林场尽快开展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论证通过审查后核发取水许可证。4.对平罗县滨河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供热站三年累计无证取水180万m³问题调查核实后,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开展水资源论证确定取水水源,解决企业取水指标。5.对全市畜禽养殖企业取水情况进行排查,对石嘴山新佰侬牧业有限公司违法取水行为调查核实后,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立案查处,依法追缴水资源税。6.对宁夏青平悦新材料有限公司转供水问题调查核实后,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立案查处,约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注销宁夏青平悦新材料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督促宁夏大地循环有限公司开展水资源论证和用水审计,对宁夏大地循环有限公司依法征缴欠缴水资源税。
整改落实情况:(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发布《水务局关于违法取用地下水社会监督举报奖励的通告》《石嘴山市水务局关于加油(气)站、洗车行、加水点等违法取用地下水社会监督举报奖励的公告》《石嘴山市公开三起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召开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违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严厉打击违法取用地下水行为。全市2024年度查处违规取用水单位16家,罚款53.05万元。
(二)对2021年至2023年,石嘴山市企业(事业)及个人违法违规取水121家单位进行逐一梳理复核做好销号整改。其中平罗县共58家单位超许可取水,全部完成58家单位已补缴水资源税39.3万元;市本级水行政执法26家,缴纳罚款110.2万元,26家全部整改完毕;市辖两区超计划用水37家企业(有1家单位重复计算,宁夏中顺天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其中自备井13家超计划企业石嘴山市水务局下发水量核定单,由石嘴山市税务局征收水资源税39.6541万元;公共供水管网23家超计划工业企业由供水公司征收超计划加价水费73.684万元,已缴纳21家28.2633万元,其余2家45.421万元,向宁夏惠安市政产业有限公司下发通知督促催缴。
(三)对惠农区黄河湿地林场已连续3年无证取水,召开案件讨论会,下发处罚决定,行政处罚10万元,罚款已缴纳。惠农区黄河湿地保护林场已编制《惠农区黄河湿地保护林场红礼路以北110国道以西绿化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并通过技术审查,市水务局已下发《准予惠农区黄河湿地保护林场红礼路以北110国道以西绿化项目取水许可决定书》(石水批〔2024〕45号),已核发惠农区黄河湿地保护林场取水许可证(编号为C640205G2024-0007)。
(四)对平罗县滨河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供热站三年累计无证取水问题进行核查,已立案处罚,罚款7.4万元。完成水资源论证,核定生产取用水量171.149万m³,11月8日企业通过水权交易方式购买水权75.965万m³,平罗县水务局核发用水权证(证号:640221100G0067)。
(五)对石嘴山新佰侬牧业有限公司三年累计超计划取水5.67万m³进行核查,石嘴山兴佰侬牧业有限公司2021年下计划3.5万m³米,实际取水6.4784万m³,超计划2.9784万m³;2022年下计划3.5万m³,实际取水5.6346万m³,超计划2.1346万m³;2023年下计划5.771万m³,实际取水6.3265万m³,超计划0.5555万m³,三年累计超计划5.6685万m³。2022年已处罚2万元。在全国水资源征收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中已经对超计划水量核定征收水资源税,已全部缴纳超计划的水资源税(含滞纳金),已缴纳水资源税6934.02元。
(六)对宁夏青平悦新材料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5月24日向宁夏青平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发欠缴水资源税通知书,向县税务局发关于催缴宁夏青平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欠缴水资源税的函,宁夏青平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税务部门申请分期缴纳税款,目前一期34万元水资源税已缴纳。宁夏青平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已注销。2023年11月,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编制了《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9万吨电石、10万吨硅锰合金、10万吨聚乙烯醇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并取得技术审查意见。石嘴山市水务局2024年3月14日下发《准予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取水许可决定书》(石水批﹝23﹞号),核定年取水许可量为215.16万m³,已核发大地公司取水许可证(编号为C640221G2024-0005)。平罗县水务局已对宁夏大地循环有限公司立案处罚,罚款7.6万元,已缴纳罚款。
整改验收情况: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石嘴山市水务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石嘴山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3951021
联系地址:石嘴山市科技信息中心12楼
石嘴山市水务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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