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16项(自治区第37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时间:2025-03-03 09:31 来源:石嘴山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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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公示的函》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16项(自治区第37关于从实际情况看,石嘴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没有按照批复要求实现中水全部回用,2020年中水回用率仅18%;第二污水处理厂未落实中水全部回用于工业生产的要求,20211月至11月工业用水回用率不足2%1284万立方米尾水未经利用直排黄河的问题。(自治区第37项)

整改目标:第一阶段:石嘴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严格落实环评批复中中水回用要求,中水回用于星海湖生态补水、工业企业和绿化;第二阶段:完成石嘴山市第二中水厂深度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严格落实环评批复中中水回用要求,提高中水回用率。

整改措施:1.2022630日前完成对石嘴山市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未落实环评批复违法行为的查处。2.督促星瀚集团严格落实石嘴山市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环评批复中关于中水回用的要求,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经第一中水厂处理后回用于星海湖生态补水、工业企业和绿化;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经第二中水厂处理后,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中水回用。3.加快中水回用设施建设。20221230日前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27公里管线和兴惠湖泵站建设;20241230日前完成惠农区第二中水厂深度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4.加强中水指标计划分配。统筹中水使用,将中水回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将中水配置至生态补水、绿化和工业企业等,提高中水回用率。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自治区第37项)整改任务进行验收,四项整改措施已完成,达到整改目标。一是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49日对第一污水处理厂未落实《关于石嘴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石审管批字〔2021125号)中经中水厂处理后,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及星海湖北域湿地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星海湖北域,经湿地深度净化处理后作为星海湖补水要求罚款25万元;于20211029日对第二污水处理厂未落实《关于石嘴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宁环审发﹝201426号)中处理后的污水处理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需达到《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B标准后,全部进入石嘴山市第二中水厂处理后用于周边工业企业生产用水要求罚款25万元,石嘴山市润泽供排水有限公司已缴纳罚款。二是第一污水处理厂2023年污水处理量为1467.5万立方米,再生水利用量为1425.7万立方米,中水回用率为97.2%20241-1211日,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为1567.71万立方米,再生水利用量为1567.71万立方米,(其中,星海湖补水1203.38万立方米、工业企业及绿化用中水321.99万立方米、企业自用和损耗42.34万立方米),中水回用率为100%。第二污水处理厂2023年污水处理量为1010.4万立方米,中水配置企业及园区周边生态绿化中水使用量566万立方米,中水回用率为56%20241-1128日,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1221.9万立方米,中水配置企业及园区周边生态绿化中水使用量624.9万立方米,中水回用率为51.1%1129-1211日,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为56.1万立方米,根据提供委托检测报告,水质已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中城市绿化要求的水质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36.4万立方米用于周边工业企业,19.7万立方米通过兴惠湖、南湖等湖库进行调蓄,用于惠农区生态绿化用水等(含企业自用和损耗)。1129日后,入黄口已停止向黄河排水,目前已实现中水全部回用,未排入黄河水体。三是石嘴山市第二污水厂中水回用工程含两期项目,一期工程于20219月竣工验收,完成4.079公里中水输水管网建设;二期工程(管线和兴惠湖泵站建设)工程于20239月竣工验收,完成23.964公里中水输水管线和兴惠湖泵站建设。石嘴山经开区中水利用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于20231231日竣工验收,建设中水管网14.54公里,累计建设中水管网42.58公里。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建龙特钢有限公司等企业于20236月底完成中水管网建设并接通中水主管网,全部实现通水。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于20237月底开工建设,20246月底投入试运行,20241118日,石嘴山市润泽供排水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四是统筹中水使用,将中水、地表水和矿井涌水纳入计划用水管理,下发了《关于下达石嘴山经开区部分工业企业中水配置计划的通知》(石水发﹝202335号)《关于调整石嘴山经开区部分工业企业中水配置计划的通知》(石水发﹝202419号),将石嘴山市第二中水厂1230万立方米中水配置至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建龙特钢有限公司等企业。

整改验收情况: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石嘴山市水务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33日至2025314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石嘴山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3812310

联系地址:石嘴山市科技信息中心12

  

                        石嘴山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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