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水务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时间:2024-01-15 09:27 来源:石嘴山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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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和有关要求落地落实落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46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石嘴山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的函》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要求,现将市水务局2023年度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培训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内容纳入2023年市水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市水务局2023年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开展会前学法,并通过集中学习、知识测试、宣传宣讲等形式,巩固学法成效。二是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注重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为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能力,邀请局法律顾问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对全局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水法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切实保障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执法严明。三是分别派员参加自治区水利厅、市司法局举办的专题执法培训班,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为全面规范市水务局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有效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结合市水务局执法实际,修订了《石嘴山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和《石嘴山市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二是不断完善规范水行政执法人员调查立案程序,加强规范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依据2023年水利部颁发的《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新编制了《石嘴山市水行政执法文书汇编》。

三、有效开展行政执法各项工作

一是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超采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违法取用地下水行为,制定了《石嘴山市水务局2023年开展违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大武口区长胜工业园区和惠农区红果子工业园区开展了7次突击执法检查,联合公安、检察院、新闻媒体等单位主动开展了3次联合执法行动,全年累计立案查处违规取用水案件12起、查处办结案件5起。严厉打击了私自打井、违法取用水、超许可超计划用水等涉水违法行为,保障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严格落实,提高了企业及用水单位节约用水、保护地下水资源和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的意识。

二是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制定印发了《石嘴山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河湖遥感图斑核查和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同时,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无人机、APP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四乱”问题,对“四乱”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全年累计河湖行政检查131次,全面排查发现问题22个,全部完成整改。联合公安部门查处非法采砂、督办整改大武口沟违法围垦河道等问题4个,有效提升了河湖管护能力及水域生态环境。与市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河长办及乌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跨行政区域河湖管理保护协作机制的通知》(乌河长办〔2023〕10号),进一步强化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两市黄河流域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形成了合力,有力推动了跨行政区涉水、涉河问题的协调解决,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机制保障。

三是不断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集中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失信行为,构建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引导,不断提升诚信水平。开展了2023年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对在建水利项目前期手续、招标投标资料、合同签订和履约、资金来源和支付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5项。项目法人单位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对各类文件、计划等内容进行审查,及时有效消除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推行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掌握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人员、进度、质量、安全、投资、验收等基本信息,对市场主体行为进行信用评估。做到规范监管、科学监管、高效监管,通过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倒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管理水平,进一步净化我市水利建设市场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再学习再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遵循“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不断完善执法检查、隐患整改、情况通报、投诉举报等制度,建立健全执法机制,实现执法力度和效果双提升。




石嘴山市水务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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