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3 14:12 来源: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 总体情况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严格按照《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和解读力度,确保及时全面主动公开环境保护领域重要工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通过各类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4 余条,微信公众号转载发布信息245期1656篇。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更新领导之窗及机构职能信息3次;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65期;更新环境质量公报38期;更新污染源监测结果9期;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513件;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示138件;部门预决算公示18件。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投诉370条,均按要求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 权,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从实际情况出发,确保每一件依申请公开都能做到程序依法依规,内容实事求是,服务用心用情。2023年办理依申请公开20件,办结率100%,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协助政府起草《石嘴山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石嘴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等方案的解读说明并及时在生态环境网上公示,方便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最新将出台的政策和改革举措。二是细致回应热点信息。认真落实石嘴山市环境信访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按规定对最新的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并及时转办、督办、回复网民来帖处理情况,2024年收到咨询类共24条留言,全部进行回复,受理“12369”电话投诉、网民来帖等370件,全部办结。三是主动公开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信息。在石嘴山日报等新闻网站上每天更新空气质量,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警信息;每周对三五排、三二支沟、沙湖星海湖等重点流域进行实时监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公布,形成长效机制;在生态环境网设置 “环境质量日报”“环境空气质量公报”定期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县区空气质量排名表;及时更新机构概况和各单位职能最新信息,发布环保局近期重要公示公告,并对生态环境局近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公开;充分利用环境空气质量发布系统,对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数据实时发布,在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上每日对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同时对注意事项进行温馨提示,为群众日常出行和户外活动提供参考依据;定期更新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及时向人民群众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动向。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对监管信息栏目进行重新设计,同时开发了“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系统”“环境空气质量发布系统”“污染源监管信息系统”,方便社会群众的查询和浏览。改版后的网站功能更强大,更适合现在网站发展的需要。设立环境投诉信访接待,搭建了“12369”环境举报热线、网上信访综合管理平台、环保微信举报管理平台、开设局长信箱、环境咨询、环境投诉等在线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局信息管理的各项工作。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定期召开培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三是强化责任监督。每日对政府网站公开信息进行审核筛选,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每季度进行全面自查,每年进行总结回顾。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权,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健全考核机制,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纳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信息年度目标任务,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明确信息报送重点,高质量推动政务信息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6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改进,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微信、微博等新兴公开平台使用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是不足,不能够及时有效地公布信息,信息公开覆盖面不广,某种程度上制约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三是部分公开内容简单,需要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局将完善优化解读形式,增加视频、图解等解读方式,更易为公众接受、理解。同时多了解关注群众需求,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