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治建设,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不断强化理论学习。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组会前学法制度,抓好“关键少数”,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8次,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将《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学习内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开展专题交流研讨12次。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贯穿生态环境各项工作始终,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落实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科室部门责任人齐心协力共同抓的普法工作格局。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贪婪的两面人生》典型案例,以身边人、案中人的深刻教训警醒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常怀敬畏之心,守住党纪国法的底线、红线,全年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专题汇报1次。在重要节点开展集中谈话2次,对重要岗位、新任职干部开展预防提醒谈话3次27人次。三是强化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制定《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通过“环保大讲堂”、“环境监察执法大练兵”、“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案审会”等多种方式,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年班子成员旁听庭审2次,执法人员网络旁听庭审1次,举办法治专题培训讲座2期,学法400多人次,通过重大案审会集体学法3次。组织召开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系统基层监察所述职述责述廉述法会议,不断规范基层环境执法用权。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提升执法效能。一是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录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系统”、“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等系统,全年共对168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挂网公示;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县区初审、局法律顾问和法规科联审的多方审核模式,年内审核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77件;建立市局、县区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召集全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2023年共组织召开重大案件审查委员会会议8次,集体讨论研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36件。二是通过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促进执法规范化。制定印发了《石嘴山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上报典型案例3期13例,交叉执法共检查24家企业,发现问题18家,组织开展了2023年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案卷交叉评查2次,1本案卷被自治区依法治区委员会评为2023年度全区行政处罚优秀典型案卷。石嘴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获得2022年度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战技能比武活动突出集体和2023年全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知识竞赛优秀团队奖。三是着力提升专项治理行动效能。坚持严格公正执法,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开展环境监察执法检查,全年共对166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额1659.76万元,查封扣押49起,停产整治2起,移送拘留4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73份。四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度。制定《石嘴山市2023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71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2022版)》,对6件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免罚措施,采取责令改正、约谈、告诫提醒等方法,减免罚款金额101万元。
(三)提升监管服务质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严格审批,依法依规开展排污许可核发与登记工作。对已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全面开展质量核查,在审核的过程中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发现的问题,对新申请的排污许可证做到严把发证质量,持续推动排污许可与环评制度有效衔接,截至12月底,全市共计核发排污许可证465家。二是服务企业,持续推进排污权常态化发展。改革以来,全市排污权交易共计40笔,交易总金额1700万元。积极探索排污权与排污许可证“并行推进”方式,探索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确保石嘴山市洁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新(改、扩)建项目落地投产前依法持证。三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审批服务质效。我局排污许可证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缩短办理时限。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行政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2023年窗口共在宁夏行政审批系统办理事项398件,办结率100%。四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双公示要求,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政务信息,2023年通过各类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61余条,其中网站发布信息54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61条,微博转载信息964 条,其他载体发布信息89条,办理议政网留言16条,着力满足公众对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需要。
(四)完善重大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金额资金安排使用等事项均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参加,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长效清理机制,年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协议的合法性审核4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未发现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宁夏知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我局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项目合同签订等事项进行审查把关,日常工作中依工作需要对具体业务作出规范和指导,年内共为我局出具法律意见书9份,审核各类合同14份,法治专题培训授课2次,参与重大案审会集体讨论7次,听证会7次,审核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77件。
(五)落实普法责任制度,营造学法守法氛围。一是在执法过程中普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开展精准普法工作,组织“送法入企”、“民法典宣传入企”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生态环境普法读本、宣传册500余份。二是在管理服务中普法,把普法履职变成普法实践。通过业务咨询解疑释惑、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听证会形式面对面普法等方式,对服务对象进行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等知识的宣传和普及,通过听证会形式为企业普法共计20场次。三是在宣传过程中普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以“6·5”世界环境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节点为契机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背板、条幅,发放宣传彩页、现场释法等形式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通过线上微信公众号共更新、转发相关法律法规60余条,开展环保知识线上有奖答题,在线参与300余人。依托“两中心一基地”平台,举办“倡导绿色低碳生活 携手共建美丽石嘴山”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来自企业、学校、社区等40名代表参与,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六)落实信访维稳措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认真抓好环境信访投诉。认真做好“12369”环保热线、环境信访、上级部门转办的各类环境投诉案件和“石嘴山网”、“石嘴山环保网”等网上信访事项,及时反馈答复环境信访人。2023年,共受理环境信访事项343件,均已办结。二是认真开展行政应诉复议工作。对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对3起行政诉讼案件开展答辩及举证工作,目前均在审理中,无出庭应诉案件。配合银川市检察院、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完成行政司法监督、行政诉讼应诉审查及复议5起,其中维持2起,终止2起,重新作出答复1起,未出现因生态环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引发重大社会群体性事件。三是及时受理并组织听证。根据企业的申请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案件20起,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与日常监督执法的工作契合度不够紧密,普法形式单一,在入企普法宣传中还缺少对典型案件的深入分析,没有通过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件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以案释法”、“案例讲解”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重业务轻学习的现象依然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重,业务工作占用了大部分时间,系统学习法律法规有待加强,法律理论知识、专业知识、运用技巧方面掌握不够,学法的时间没有保障,学法质量不高。三是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在精准性、规范性等方面尚有短板。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惩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建设,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采取集中学习、环保大讲堂专题讲座、执法大练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扩大培训覆盖面,打造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二)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兼顾业务需求作和社会公众关切问题开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充分发挥新媒体普法宣传作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社会自觉守法。
(三)不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开展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技能为重点,加强对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强化环境执法工作的学习与交流,不断规范环境执法工作。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