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主线,以落实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契机,全面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中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普法重要作用,助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高质量发展。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少数+多数”齐抓共管,严格落实普法责任。
结合“八五”普法活动,制定了《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四清单一办法”》,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法律规章,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突出“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共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党内规章和法律法规4次,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旁听庭审1次,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5次。狠抓“绝大多数”,依托“环保大讲堂”“执法大练兵”“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案审会”等载体,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业务知识学习安排计划》,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参加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及市司法局组织的各类法律培训7次,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法治专题培训1次,组织25名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学法并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参学参考率100%,合格率100%,通过重大案审会集体学法3次,对59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把脉问诊”;切实达到了在学中干、在干中学的目的和效果。
(二)“普法+监管”双向发力,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
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严管与厚爱”结合的原则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执法普法”活动,将普法宣传渗透到生态环境工作全过程。通过业务咨询解疑释惑、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听证会形式面对面普法等方式,对服务对象进行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等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等行政相对人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通过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告知、权益保护,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 “执法有边界,服务无止境”。今年以来,通过听证会形式为企业普法共计58场次,针对7家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改正、未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改为批评教育和说理式执法,通过现场指导帮扶、热线咨询、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审核、危险废物规范化申报登记培训等形式为600余家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及政策解读,真正做到寓普法和服务于监管中,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赋能助力。
(三)“线上+线下”同频共振,拓展生态环境普法渠道。
线上拓宽普法APP、微信、微博等宣传阵地,积极发挥“石嘴山生态环境”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主阵地宣传作用,设置普法专栏及时更新、采编新颁布、新修订施行的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内容,为公众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方针、政策,发布《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行举报奖励的通告》,创新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式和渠道。线下依托“两中心一基地”平台,不断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聚焦“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12·4”等重要宣传时段,围绕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重点工作集中开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石嘴山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今年以来,通过线上微信公众号共更新、转发相关法律法规70余条,“环保知识”每日一问在线参与200余人;线下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教育资料和生活用品2000余份,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班1次,组织重点单位和社会公众30余人参加了以“绿水青山因你而美”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多渠道多形式营造生态环境普法浓厚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
今年,我局把普法宣传融入生态环境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之中,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与“八五”普法整体规划目标相比,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待进一步完善提升。
(一)法治宣传效果有待加强。普法宣传缺乏针对性,单纯的“你讲我听”,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形式不多,利用新媒体宣传不够,执法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还需进一步延伸。
(二)执法与普法缺乏有效衔接。基层执法工作任务重、执法力量薄弱,大部分执法普法的模式还停留在“告知”层面,“谁执法谁普法”的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健全生态环境普法工作机制,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推动生态环境普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持续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宁夏干部网络学院、学法考试、“环保大讲堂”等多种载体渠道,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掌握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优化执法方式,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跨部门执法联动。
(三)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将普法工作融入到日常环境监管的各方面,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企业和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变 “以教”为中心的“静态”普法为“动态”普法,把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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