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这条主线,认真抓好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底线,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落实三项制度,强化执法能力。一是制定印发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细则,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定并印发了《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细则(试行)》《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细则(试行)》《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细则(试行)》,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过程记载、全过程可回溯管理,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二是实行处罚案件网上审批,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审批新模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设置网上审批流程,有效节省纸质案件送审的时间,提高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效率。共对181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额2129.92万元,查封扣押35起,停产整治3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2起2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08份,共组织行政相对人进行行政处罚听证案件25起。2021年通过网上生态环境局审核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88件。
(二)优化行政审批,切实增速提效。一是全面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4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其中辐射安全许可证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法定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改为7个工作日。进一步推进了审批服务标准化,及时更新发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严格时限约束,消除隐性门槛。有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行政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2021年窗口共在宁夏行政审批系统办理事项346件,其中排污许可事项196件,辐射安全许可事项19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事项3件,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事项6件,夜间施工许可事项10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112件,按时办结率100%。二是持续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包容普惠创新指标专项提升“百日攻坚”工作,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政策文件收集、整理支撑数据、撰写典型案例并定期上报工作进展。全面结合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形成自评报告和典型经验做法,对本次评价中涉及我局的6项指标数据积极准备数据和印证资料通过系统完成填报工作。
(三)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守法氛围。注重人员素质培训,狠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定了《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四清单一办法”》,定期组织开展日常学法,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以信息化建设应用年和素质提升年为抓手,以“环保大讲堂”为平台,先后邀请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姚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西平、宁夏宁正律师事务所张世新、王虹艳律师等专家,分别以“法治和法官裁判思维谈涉府诉讼”、“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解读”为主题,为全系统200余名干部职工授课3次;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组织全市500余家企业负责人召开全市工业企业《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暨规范化治理专题培训班;以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为重点,组织全市40余家重点排污企业开展排污权交易改革政策培训;先后为干部职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册60册,发放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宣传册200余册、《行政处罚法释义》15本,为企业发放《排污许可管理条例》500余册;广泛发动我局公职人员参加“学习强国”、“法治石嘴山”“石嘴山生态环境”等平台举办的法律有奖竞答活动,推动全局干部做学法守法的表率,营造全局上下学法、知法、守法的学习氛围,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1年度我局申请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考试13人,截至目前共62人完成换证工作。
(四)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做好“12369”环保热线、环境信访、上级部门转办的各类环境投诉案件和“石嘴山网”、“石嘴山环保网”等网上信访事项的登记、受理、转办、反馈、工作,及时督促信访事项办理科室、部门按照规定期限反馈、答复环境信访人,2021年共受理环境信访事项181件,已全部办结。完成石嘴山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更新工作1060条,微博转载972条,行政处罚信息117件和行政处罚决定书117件,查封(扣押)决定书1件,停产整治决定书1件;完成信用·宁夏等信用体系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17件。
(五)做好应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我局积极配合法院、行政复议机关的审判活动,自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切实提高行政应诉质量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2021年共收到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应诉通知书3份,以我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件,其中1件开庭审理,分管领导出庭应诉,1件案件书面审理,1件案件正在审理中,目前法院尚未开庭。3件行政诉讼案件均严格按照司法程序开展应诉答辩及举证工作,并全面履行人民法院和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司法判决和行政复议决定,未发生拒绝履行、拖延履行、不完全履行等行为,未出现因生态环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引发重大社会群体性事件。
(六)加强法治教育,提升队伍水平。以执法大练兵活动为抓手,扎实组织开展执法实战技能比武竞赛、案卷评查、知识竞赛、执法专项稽查等各项活动,不断严格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2021年9月,按照石嘴山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组织业务骨干和律师对2020年6月以来的所有执法案卷进行梳理自查,逐级评比,从266件处罚案卷中选出10本执法案卷进行参评,其中5本案卷被评为石嘴山市优秀执法案卷,在12月16日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首次发布的全区行政执法优秀案卷中,我局的执法案卷榜上有名。同时注重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的法制教育,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业务知识学习安排计划》,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系统学习。举办全区生态环境执法培训班、全国“生态环境监察监测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研讨会、全市挥发性有机物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培训班和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培训班,积极组织全队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和环保大讲堂。截至目前,共组织78人次执法人员参加了国家及自治区各类环境执法培训,330人次执法人员参加全局21期环保大讲堂培训,抽调4人次参加3轮次到河南濮阳、河南安阳、辽宁辽阳参加全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和环保督察。通过法制教育,将学法守法融入到日常执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着力强化环保铁军队伍建设。
二、2021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坚持以学为先,以法治化服务大局。始终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增强法治意识、干好本职工作、提升拒腐防变能力的基础,将科学立法、全民普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法治实践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结合,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35次。以信息化建设应用年和素质提升年为抓手,全年开展22期“环保大讲堂”。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组织保障。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制定印发《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细则(试行)》、《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细则(试行)》、《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细则(试行)》三项制度,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过程记载、全过程可回溯管理,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全部集体决策机制,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相关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对我局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进行审查把关。
(三)完善工作机制,压实法治责任。将法治建设情况列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系统绩效考评,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局机关处室(单位)考评工作的重点内容。制定《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等文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专人、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建立市局、县区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召集全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确保所办案件合法有效,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公正、透明、合法。2021年共组织召开重大案件审查委员会会议13次,集体讨论研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32件。
三、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不足
2021年,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环境执法的规范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特别是环境行政处罚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证据调查不充分、处罚结果过严等情况还偶有发生;二是执法力量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肩负的任务和面临的压力还不相适应,执法力量仍然偏弱、偏少,“扁平快”执法机制、执法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两平台”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举措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优化执法助力绿色高质量发展,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有的放矢、持续压茬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
(一)落实责任,提高站位。严格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第二轮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生态环境保护信访投诉案件及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和日常监管等工作。
(二)铁腕治污,严格执法。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用足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充分运用“三项制度”,确保执法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倒逼企业守法经营。
(三)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继续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统领,切实做好网格化管理和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及“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等工作,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头上有责任,扎实推进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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