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法类别 |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应提交的 审核材料 | 审核重点 |
1 | 行政处罚 | 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对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20万元以上的罚款的;相当于听证规定的数额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经过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 1、调查调查报告 2、听证材料 3、决定意见及情况说明 4、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本 5、相关证据(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音像资料、证人证言等) 6、其他材料 7、材料目录清单 | 以书面审查为主: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2、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格; 3、行政执法权限是否合法; 4、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6、执行行政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7、决定内容是否合法; 8、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9、其他应当审查的内容。 |
2 | 行政强制 |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未按照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强制。 | 1、调查终结报告 2、履行告知义务材料 3、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材料 4、决定意见及情况说明 5、决定书草拟稿 6、相关证据(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音像资料、《监测报告》、证人证言等) 7、其他材料 8、材料目录清单 | 以书面审查为主: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2、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格; 3、行政执法权限是否合法; 4、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6、执行行政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7、决定内容是否合法; 8、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9、其他应当审查的内容。 |
3 | 涉及环境犯罪 | 符合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中环境犯罪标准需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的。 | 1、调查终结报告 2、集体讨论记录及案件情况说明 3、移交单 4、相关证据(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音像资料、《监测报告》、证人证言等) 5、其他材料 6、材料目录清单 | 以书面审查为主: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2、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格; 3、行政执法权限是否合法; 4、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6、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7、其他应当审查的内容。 |
4 | 其它 | 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事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机关负责人经集体讨论认为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事项 | 纳入法制审核范围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承办机构提供该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依据、程序、证据等清单。 | 法制机构根据承办机构提供的该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依据、程序、证据等清单,编制法制审核内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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