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政策文件,积极推进低碳(近零碳)工作
(一)自治区相关政策文件。自治区印发《自治区单位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组织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低碳园区试点工作,力争打造3-5个低碳园区,培育一批零碳企业。
(二)我市推进工作有关政策。我市先后出台《石嘴山市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2023年全市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石嘴山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等文件,提出了推进低碳试点建设、加快工业绿色转型、农业绿色发展等工作任务,低碳应用场景领域不断拓宽。
今年上半年,我局编制印发了《石嘴山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对低碳试点示范建设作出对应要求;落实《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有关规定,编制了《石嘴山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石嘴山市“无废细胞”创建实施方案》,促进形成资源节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载体,为推动工厂、机关单位、饭店、社区、商场、学校等生产生活场景创建“无废细胞”,并计划到2025年底,完成56个“无废细胞”创建,其中无废工厂8个、无废机关18个、无废饭店6个、无废学校6个、无废社区11个、无废商场6个,通过一系列政策文件的编制出台,探索低碳发展模式,深化全市低碳试点示范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区域产业转型。
二、区域低碳工作推进情况
(一)已建试点情况。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低碳城市、重点小城镇、低碳工业园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并印发试点建设指南。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发改委评审论证,批复我市石嘴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第二批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2022年,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绿色低碳系列典型征集活动的通知》,我市推荐上报了平罗县首朗吉元项目作为绿色低碳典型案例,该项目采用矿热炉尾气为原料,通过生物发酵技术转化为燃料乙醇、蛋白饲料等产品,有效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2023年,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夏平罗工业园区被自治区发改委列为“绿电园区”试点,最大可配置74万千瓦新能源项目规模,全市低碳场景试点示范项目培育逐步成熟。
(二)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低碳发展。不断培育壮大以风能、太阳能为代表的清洁能源产业。部分重点工业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降碳工作,国能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建设5.19MW光伏项目、国电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9MW、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6MW、国能平罗发电5.4MW等光伏项目纷纷落地,今年以来,华电贝利特100MW 光伏复合项目、润阳 100MW 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容量并网,并报送国电投惠农区 30MW、风太惠农简泉 50MW 等 6个 196.7MW 项目争取自治区风电项目指标支持。
此外,通过节能改造助推低碳发展,参进宁宇达、万顺冶金、东升冶金、宁鑫达等一批铁合金企业配套建设尾气发电装备,昌茂祥冶金、兰湖新材料、科通新材料等企业配套余热发电装备,国宁活性炭、中炭冶金等一批活性炭、碳素企业建设发电装备、余热锅炉,首郎吉元、首郎滨泽等企业已建成投运铁合金矿热炉尾气制造生物乙醇等项目,碳化硅冶炼气收集再利用于水泥窑替代燃煤,一系列尾气利用、余热利用等优化产业链条项目的落地,有效减少工业企业能源消耗,实现了重点领域节能低碳的目的,夯实低碳(近零碳)应用场景试点基础工作。
(三)推进煤改电项目减少生活燃煤排放。近几年,我市积极推动清洁取暖工作,大武口区长胜街道龙泉村、潮湖村及星海镇多个乡村施煤改电项目。2022年底以来,我局继续配合发改、住建等有关单位加大清洁取暖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共计争取到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447万元,推进实施大武口区星海镇隆惠村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惠农区尾闸镇西河桥村煤改电、平罗县灵沙乡、红瑞新村煤改气等清洁取暖项目。2023年上半年,市发改委牵头组织编制全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初步梳理项目19个,概算总投资30.9亿元,计划申报中央专项资金全面推进广大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有效减少生活面源燃煤碳排放。同时,借助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积极夯实低碳社区、乡镇(村)工作基础。
(四)编制地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摸清“碳账”、摸清“碳家底”至关重要,是碳达峰碳中和方案、路径的设定,也是出台重要政策的重要支撑。为及时掌握全市温室气体排放变化情况,我局委托技术单位开展2015年、2020年、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总结分析各源排放温室气体数量及变化趋势,掌握总体情况及各源占比,目前,排放清单初稿已完成。同时,更好地融入全国碳排放市场,按照当下国家碳排放核算边界、重点行业核算方法,监督推进企业二氧化碳审核报告制度,全市9家发电行业重点企业纳入碳排放审核范围。经初步审核,2021年,9家电力控排单位二氧化碳排放2596万吨,2022年排放量约2497万吨,通过碳控排指标配额制的推进,逐步改变重点行业生产模式,倒逼重点排放大户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碳减排,促进节能降碳增效协同防控。
三、下一步工作
2023年8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通过实施一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不断发挥带动引领作用,为重点领域降碳探索有效路径,形成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模式,并启动2023年首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协调市直有关部门依据此实施方案编制符合石嘴山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并按照后期国家、自治区出台低(近零)碳试点示范标准体系等指导性文件后,编制市级方案助推此项工作,在低碳园区试点建设工作、培育低碳近零碳企业等领域探索有效路径,进一步促进区域绿色低碳发展。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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