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翠玲、赵惠娥、张美芳代表:
关于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加强空气质量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的提案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石嘴山市信息化平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情况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信息化平台融合环境监测(水、气、土)、环境监管、企业在线设备监测平台、第三方业务平台、环保工单、网络舆情等系统,实现监测数据大融合,业务监管系统包容、互容、兼容的运行模式。将1市2县(区)9个基层监察所三级生态环境执法调度指挥系统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强化执法监管。同时,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系统及16个街道、20个乡镇、119个社区、195个行政村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人员和200余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态环境管理人员配备700部网格化管理APP,对全市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发放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执法终端,强化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重点企业联动的污染防治攻坚力量,构建“监测人+监察人+管理人+企业人”多层级人员管理和调度模式,实现了多元共治,明晰了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畅通参与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也形成了新环保形势下的“内部站所+外部政府”的双层面环境保护“大格局”,不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管理水平。我局还率先建成全区第一个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该系统的应用实现了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全流程可追溯,为统一联网、统一抽查、统一监管奠定基础。
截止到2021年,石嘴山市已形成涵盖多个监测要素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从分布来看,石嘴山市共有6个国控站、1个区控站、1个大气组分站、3个工业园区站;从要素来看,已具备环境空气、降水、降尘、沙尘监测、气溶胶激光雷达和扬尘在线监控系统。空气质量监测网的建设,实现了石嘴山市国家-自治区-地市三级监测网络全覆盖,提高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升了源解析重污染应对能力,改善了数据公开公众服务水平。
二、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加强空气质量取得的成效
2020-2021年,依据生态环境信息化平台监测数据和动态监管,结合气象预报及市生态环境指挥调度中心高空瞭望、激光雷达、电量监控等系统,及时调整管控方向及强化管控重点。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共发布768条调度指令,管控方案22期,制作PM10、PM2.5、臭氧、扬尘污染源管控图,实施“挂图作战”模式,编制工作简报563期。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系统利用信息化平台,按照调度指令及平台转办问题,快速、精准定位污染源,立案处罚184家环境违法企业罚款1593.41万元,查封扣押85起,停产整治5起,移送公安机关拘留案件4起8人,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数1起1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31份,有效遏制企业偷排污染物现象。同时发改、工信、农牧、城建等相关部门按照调度要求,分别出动检查2100多人次,从而充分调动全市各部门的积极性,形成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一盘棋的环保大格局。
石嘴山市充分利用环境信息化建设成果,着力推进精准治污。在助力蓝天保卫战方面,充分应用10套监测监管组合拳、机动车遥感、网格化信息系统、无人机、VOC走航车等技术手段,加强对污染物来源的分析研究,预测污染发展趋势,提前分区域、分类别、分措施,有针对性地对相关污染物实现精准管控。2021年,VOC走航车完成走航监测32次,覆盖企业50余家,变被动为主动,从经验判断向科学决策转变,有效遏制污染峰值的到来,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基础数据,为制定“一市一策”实现精准研判提供技术支撑。
2021年1-8月,全市优良天数为182天(达标比率为74.9%),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天。沙尘剔除后,PM10浓度值为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9%;PM2.5浓度值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5%;SO2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NO2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O3-8h第90位百分位浓度值浓度为1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9%;CO第95位百分位浓度值1.7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全力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帮助企业提高自身设备升级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做好工业企业排放口规范化点位确认、企业自行监测指导帮扶服务工作。同时将继续深入开展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网络化信息建设,将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源溯源、环境质量预警与决策支持、生态红线管理、执法一体化、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等方面继续探索实践,将人力与科技紧密集合,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发挥信息技术、数字技术在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的威力。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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