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董志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小区内噪声扰民问题亟待解决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将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尤其对城市噪声扰民问题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工作。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立足本职为民服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噪声扰民等环境问题。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36件各类噪声扰民投诉,现均已办结。
二、全市噪声源监督管理情况
1、施工噪声监督管理情况。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城市建成区内各施工场地选用低噪设备、配套吸噪围挡和降噪围墙,除特殊工程夜间不得开展混凝土浇筑、打夯打桩等高分贝施工时段,严格执行夜间施工的审批,减轻噪声污染。对于抢修、抢险、特殊工艺需要夜间施工的建筑工地,须经各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并向周边居民公示公告,使周边居民能够及时了解情况,减少建筑噪声投诉。2021年以来共对辖区内建筑工地执法检查49次,现场责令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避免噪声扰民。
2、社会生活噪声监督管理情况。严格控制加工、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针对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场等商户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所产生的噪声扰民行为,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从噪声源和噪声传播途径采取切实可行的降噪措施;针对冷却塔、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外置设施噪声扰民,督促各业主采取相应的减震、隔音降噪措施,尽最大降低噪声,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杜绝扰民现象;对涉及家庭室内装修作业,明确限制作业时间,告知业主不在中午、晚上居民休息期间施工作业,减少噪声扰民现象。
3、助力绿色护考。为确保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市生态环境局于每年在中、高考期间发布《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公告》,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内环境噪声开展综合整治,协调环境监测部门对考点周边声环境状况进行监测。中、高考期间,出动执法人员435人次,现场检查132次,确保全市除紧急抢险、抢修等作业外,建筑工地全天严禁从事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保高、中考期间考点声环境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虽然我局在噪声监管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群众满意度还有一点差距,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一是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商户及市民涉及噪声的法律意识不强、噪声环境污染意识不强,导致在日常生活、经营中不能自觉的遵守噪声相关法律和切实做好防治措施。二是执法人员力量配备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力量有限,噪声监管点多面广,虽经多次监管整治,仍有个别临街店铺、超市、广场利用音响、高音喇叭招揽客户,造成噪声扰民现象反复发生、群众反复投诉。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噪声污染防治认识。广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突出解决城乡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同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强生态环境、公安、文化、交通、住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噪声污染防控工作,探索建立多部门的噪声污染投诉渠道和信息共享机制,对排放超标并严重扰民的噪声污染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确保噪声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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