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近年来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2年1-8月,3个国控断面(黄河出境断面、沙湖、都思兔河入黄口)、10个区控断面(都思兔河蒙-宁省界及三五排入黄口、四二干沟入黄口等各排水沟断面)均能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水生态保护修复
1.综合施策推进排水沟系统治理。通过“岸上源头截污、岸下工程减污、沟湖连通补水”等措施,在排水沟流域投资约9亿元实施了18个治理项目。其中建设7个生态湿地,可处理水量约39万m3/d,基本实现第三排水沟水量全处理;取缔9个入黄工业企业排污口、12个入沟直排口,定期开展巡查,杜绝工业企业废水直接入沟;2020年我市农业退水污染治理工作经验被全国水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编制简报供各地学习借鉴。
2.把脉问诊持续改善沙湖水质。近年来沙湖先后投入3.2亿元实施近20项工程,水质由劣Ⅴ类提升到Ⅳ类至Ⅲ类,水质明显改善。宁夏沙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入选国家生态环境部首批美丽河湖案例中提名案例,2022年4月6日在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展示推广。
3.项目牵引助推星海湖生态修复。结合《星海湖水体达标方案(修订版)》,实施8个星海湖水污染治理项目,星海湖中域、北域水质逐步提升到Ⅳ类至Ⅲ类。投资2.46亿元,完成星海湖补水水质提升工程,以污水处理厂中水作为星海湖主要水源,做到不消耗黄河水。
4.应批尽批做好入沟排污口审批备案。指导县区做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备案、牵头做好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审批工作。全市完成8个入沟排污口审批和13个入沟排污口备案工作。
(二)严格河湖岸线管控
1.明晰河湖管理范围。按照《自治区水利厅、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河湖划界工作的通知》《石嘴山市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等要求,对黄河、典农河、星海湖等119个重点河湖管理范围进行了划界,河流划界长度1270.86公里,湖泊划界面积48.04平方公里,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通过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按要求埋设界桩3679个。
2.加强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经石嘴山市水务局审批,印发实施了《石嘴山市重点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根据星海湖、大风沟、归韭沟等8个河湖岸线的自然条件和特点,充分考虑防洪安全、河势稳定、生态安全、供水安全等方面要求,兼顾上下游、左右岸、不同地区及不同行业的开发利用需求,科学布局河湖岸线生态空间、生活空间、生产空间,合理划定划分岸线功能分区,确保岸线得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和依法管理。
3.规范管理河道采砂。印发实施了《石嘴山市重点河道采砂规划(2020年-2024年)》,完成了大武口沟、归韭沟、大风沟、汝箕沟等4条河道勘测调查,划定了可开采区、禁采区、保留区,加强沟道采砂管理、科学合理开采河道砂石,规划有序、可持续地开发利用沟道砂石资源,维护河势的稳定。落实河湖日常监管巡查责任,2022年1-8月各级河湖长利用河长通APP开展巡查20728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河长办加强与检察、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加强区域联防联控,促进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依法有序可控。、
4.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制定印发了《石嘴山市水务局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坚持自查、巡查、举报等多种方式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整治。2022年1-7月,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市级巡查发现河湖“四乱”问题31个,完成整改30个,完成率96.8%;县区自查河湖“四乱”问题9个,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排查梳理全市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2个,完成整改2个,完成率100%;按要求推进黄河石嘴山段河道及滩地林木和管护用房问题整治,完成编制天河湾段林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及高仁乡八顷地村、陶乐镇施家台子村移民搬迁方案,黄河石嘴山段河道管理范围线内的林场、湿地办公用房以及管护用房等按照要求全部完成拆除。
(三)加强水环境污染源头防治
1.污水厂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市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均完成提标改造;各工业园区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实现了从无到有。全市12家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均已实现一级A排放,且已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并验收,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做好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对全市城市建成区21处水体进行排查,现场监测水温、pH、溶解氧、氨氮、透明度、氧化还原电位共6项指标。根据监测结果,三县区所查水体均符合无黑臭标准,不存在水体黑臭现象。
3.消除水源地环境污染隐患。每年联合三县区政府、公安、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采取实地检查结合无人机航拍巡查模式,对水源地周边界标、交通警示牌、标识标志牌、隔离网等保护设施养护情况,以及保护区内是否新增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等风险隐患进行逐一检查。切实保障饮水安全,消除水源地风险隐患。
4.强化农村生活污水防治。一是2019年至2022年我市共谋划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30个,总投资约31914万元,争取补助资金9574.8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20个项目,10个项目正在推进中(包括2022年谋划项目);二是探索建立长效运维管理制度,平罗县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污水处理设施由宁夏德渊市政产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运维,通过专业化运行管护,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三是加强对已建成农村污水设施水质监测和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对运行效果差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提标改造,目前已完成提标改造5家。
5.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一是积极发展渔业生态养殖模式。2021年全市共有6家场点实施了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工作,治理面积2280亩,实现了养殖尾水“零”排放。2022年确定以大武口区、平罗县为重点,选取新农村鱼种场等10家企业7890亩实施池塘改造及尾水治理,现正在加快推进。二是大力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机制,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全市144家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8%。三是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2021年全市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中短期预报准确率达90%以上,有机肥应用面积达65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131.24万亩。2022年全市共开展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7.72万亩,建设200亩以上小麦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25个,争取化肥减量增效项目172万元,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
(四)完善水环境监控体系
1.稳步推进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为全面提升石嘴山市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做好“以空间换时间”的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经验推广,制定印发了《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十四五”期间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市流域环境风险、环境敏感目标等实际情况确定实施范围,整理分析河流附近环境风险源和现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按照“找空间”、“定方案”的工作步骤,完成第三排水沟(全流域)、第五排水沟(惠农段)、第二水源地、大水沟水源地“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初稿编制。
2.加强跨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治。为加大跨地区跨流域污染防控力度,2021年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与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签署了水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2022年石嘴山市人民政府与乌海市人民政府签订《黄河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治合作协议》,通过完善联防联治制度、强化信息全面共享、建立研判预警机制、加强跨界应急联动、做好协同处置,形成“统筹推进、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工作新格局。
3.开展黄河流域风险预警能力建设。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实施建设了黄河石嘴山段出境断面水环境风险预警监控网工程,在重点农田退水沟、重点水质断面、重点监控点位安装了37套微型全光谱水质监测仪,覆盖了石嘴山市境内第三排水沟、第五排水沟、三二支沟等水环境。构建“水系一张图、监控一张网、数据一条线”的水生态保护格局,为全面监管、事前预警、精准溯源、属地量化提供技术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第三排水沟水质达标压力大。石嘴山市位于全区排水沟末梢,沿线接纳农田退水和污水处理厂废水,使得我市境内污染负荷较重;加之第三排水沟上游来水水质影响及三二支沟汇入,2022年1-8月第三排水沟贺兰-平罗交界断面、三二支沟贺兰-平罗交界断面平均水质均为Ⅴ类(目标水质为Ⅳ类),增加了第三排水沟石嘴山段水质达标压力。
二是水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市-县(区)两级监测站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较弱,应急监测设备缺口大,突发事故现场污染物快速定性及定量分析能力不足。水质应急监测仍以实验室手工分析为主,缺乏快速、及时、准确的现场便携式应急监测设备。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及生物毒性监测设备方面处于空白状态。
三是中水回用率较低。虽我市已有6个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但受中水回用奖惩机制不健全、企业中水使用意识不强、在用自备井数量多等因素影响,大量中水得不到有效利用,污水处理后直接排入沿线水体,增加了沟道负荷。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确保排水沟水质持续稳定达标。一是紧盯涉水企业达标排放,落实“河长制”要求,加强排水沟沿线巡查,严防废水偷排现象发生,减少入沟入河污染物排放量。二是强化湿地运维管理。督促县区政府落实湿地运行维护管理主体责任,及时对湿地进出口水质进行监测,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台账,提高人工湿地运行效果。
(二)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通过实时监控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进、出水水质,督促各污水厂稳定达标运行;持续加大对全市污水处理厂的监察和监管力度,开展污水处理厂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水环境污染隐患。
(三)做好入河(湖、沟)排污口审批备案工作。指导县区做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备案,牵头做好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审批,确保排污口审批备案应批尽批、应备尽备。
(四)加强水源地保护。定期组织专项排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水源地长治久安;从“划、立、治”三方面着手,开展农村水源地保护工作。
(五)开展再生水循环试点申报。以城镇污水处理厂为突破口,以绿化用水和生态补水为主要途径,积极开展石嘴山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申报,推动建立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循环利用有机结合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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