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6-05-11 10:44 来源: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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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5月11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为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石嘴山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52-2012826(政策法规与生态环境管理科)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320室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环评文件类型

1

关于宁夏福聚工贸有限公司5000/年硅橡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石环表〔2026

10

2026430

环境影响报告表

2

关于平罗县凌云碳素有限公司年产100000吨节能环保新型碳基材料及固废综合利用生产线设备及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石环表〔2026

11

2026430

环境影响报告表

3

关于宁夏龙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活性炭粘合剂生产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石环表〔2026

12

2026430

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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