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6-02-06 17:03 来源: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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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26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为202626-20262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石嘴山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52-4615288(政策法规与生态环境管理科)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301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        时间

环评文

件类型

1

关于平罗县盛达活性炭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磁性纳米硅碳分子筛(硅碳基纳米材料)研发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石石20265

202623

环境影响报告表

2

关于凯本(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件先进碳基材料产品宁夏研发和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20266

202623

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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