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查审批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6月2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时间:2026-06-02 16:23 来源: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62—20266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2012826

   真:0952-2012655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26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32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氟化铝清洁生产技改项目

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片区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理坐标为北纬38°57′11.8″,东经106°18′03″本次技改不新建车间,对原有副产氟硅酸升级改造处理,年处理3000t/a氟硅酸,利用现有氟硅酸生产氟化铝,以及对产生的硅渣进行环保回收处理生产白炭黑,依托厂区现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生产氟化铝2564t/a,副产白炭黑1250t/a,硫酸钠500t/a。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6万元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产生主要为生产废气和罐区废气。氟化铝与硫酸钠生产装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颗粒物,白炭黑生产装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硫酸雾、颗粒物,以上废气经其各自配套的除尘设施预处理后,一并经1套新建的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进行处理后,由1根新建的15m高排气筒(DA020)排放。新增氟硅酸储罐废气与生产废气一并经1套新建的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进行处理后,由1根新建的15m高排气筒(DA020)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表3、表4中浓度限值。

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均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中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和石嘴山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纳水质,最终进入石嘴山第三污水处理厂。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音、低振动设备,并对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噪声排放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由厂家进行回收。危险废物主要为碱溶沉渣和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公司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2

宁夏丰华实业有限公司稀土合金产业链延伸及配套项目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宁夏丰华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宁夏丰华实业有限公司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理坐标为E106°27′20.482″N38°56′47.316″项目主要技改建设23t中频炉、16300KVA精炼炉,改造原有13t工频炉,配套相应的附属设施,年产稀土复合合金30000吨。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5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5万元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上料废气、熔炼废气、出铁浇铸废气、破碎筛分、混料废气。1#中频炉上料、熔炼、出铁浇铸废气经1套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2#中频炉上料、熔炼、出铁浇铸废气经1套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3#3t工频炉上料、熔炼、出铁浇铸废气经1套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以上3台感应电炉(中频炉、工频炉)生产废气经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99.9%)由118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精炼炉上料、熔炼、出铁废气经1套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浇铸废气经1套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上料、熔炼、出铁浇铸工序废气收集后经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9%)处理后由118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破碎筛分及混料废气依托厂区现有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由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1-2011)修改单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运营期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浓度须达到《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1-2011)表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绿化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抑尘,不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熔炼炉渣、除尘灰、车间沉积物、废布袋、废炉衬、废耐火砖和原料包装吨袋、设备、变压器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等。其中熔炼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原料包装袋、车间沉积物、除尘器收尘灰、废耐火砖、废炉衬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送至填埋场填埋处理。废矿物油及废包装桶暂存于厂区新建的危废贮存点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3

宁夏恒基百顺工贸有限公司煤炭洗选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石嘴山市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区块三(崇岗园)

宁夏恒基百顺工贸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理坐标为E106°1330.655N38°5334.396项目主要更新厂区现有1条精洗煤生产线老化的喷淋降尘装置,并对收购平罗县广源工贸有限公司的2条精洗煤生产线进行了升级改造,新建了2座封闭式15000m2洗煤车间、1座封闭式17000m2储煤车间以及212m2跳汰洗煤机,并配套建设压滤、浮选、螺选等辅助设施,以及雾化喷淋、雾炮车、洒水车等环保降尘设施。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37万元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产生主要为原煤卸车煤尘、输送转运、储存、转载跌落点煤尘、厂内运输车辆产生的粉尘。建设全封闭储煤/洗煤车间、半封闭式输煤廊道、进、出料端设置胶皮挡帘、转载点配套密封罩、喷淋+雾炮车+洒水车等强化降尘措施(在冬季车间顶部喷淋设施因低温易冻结、管道易损坏等问题无法使用时,采用移动式雾炮车+洒水车强化降尘)(必要时配备吸尘车),进出厂车辆冲洗、道路硬化、定期洒水、运输物料防尘网覆盖、降低车速。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5标准。

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生活废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平罗县崇岗煤炭集中区污水处理站纳管标准,通过管网排入平罗县崇岗煤炭集中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置;煤泥水及车辆废水通过二级闭路循环机浓缩压滤后回用于洗煤生产,不外排,须满足《选煤厂洗水闭路循环等级》(GB/T 35051-2018)洗水闭路循环二级标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音、低振动设备,并对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要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噪声排放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矸石、煤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储煤车间或洗煤车间短暂堆置后分别运至有资质、能力消纳的砖厂和电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收集废矿物油的废矿物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

宁夏豫海煤业有限公司建设洗煤生产线及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石嘴山市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区块三(崇岗园)

平罗县豫海煤业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理坐标为E106°1324.983N38°5338.597项目建设115000m2封闭式储煤车间,18000m2封闭式洗煤车间,1400m2办公楼。洗煤车间内设置112m2跳汰洗煤机并配套建设压滤、浮选、螺选等辅助设施,以及雾化喷淋、雾炮车、洒水车等环保降尘设施。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77万元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产生主要为原煤卸车煤尘、输送转运、储存、转载跌落点煤尘、厂内运输车辆产生的粉尘。建设全封闭储煤/洗煤车间、半封闭式输煤廊道、进、出料端设置胶皮挡帘、转载点配套密封罩、喷淋+雾炮车+洒水车等强化降尘措施(在冬季车间顶部喷淋设施因低温易冻结、管道易损坏等问题无法使用时,采用移动式雾炮车+洒水车强化降尘)(必要时配备吸尘车),进出厂车辆冲洗、道路硬化、定期洒水、运输物料防尘网覆盖、降低车速。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5标准。

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生活废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平罗县崇岗煤炭集中区污水处理站纳管标准,通过管网排入平罗县崇岗煤炭集中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置;煤泥水及车辆废水通过二级闭路循环机浓缩压滤后回用于洗煤生产,不外排,须满足《选煤厂洗水闭路循环等级》(GB/T 35051-2018)洗水闭路循环二级标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音、低振动设备,并对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要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噪声排放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矸石、煤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储煤车间或洗煤车间短暂堆置后分别运至有资质、能力消纳的砖厂和电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收集废矿物油的废矿物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