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2012826
传 真:0952-2012655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26号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320室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康德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00吨DMF回收利用项目 |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现有厂区 | 宁夏康德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地理坐标为E:106°30′19.499″,N:38°21′20.279″。项目依托现有1#车间建设800吨DMF回收利用生产线,新增蒸馏釜、精馏釜、冷凝器、前馏罐、中间罐、成品罐、隔膜泵、真空泵等设备,其他公用及辅助设施均依托厂区已建。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产生主要为蒸馏、精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现有三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系统,通过30m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中排放限值。 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新增劳动员工,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蒸馏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Fe/C微电解+Fenton+中和沉淀”氧化进行预处理,然后同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由“UASB+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进一步处理,满足《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24)中间接排放限值及园区纳管标准要求后,最终排至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音、低振动设备,并对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要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暂存于现有200m2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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