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4615288
传 真:0952-2012655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26号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301室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参进宁宇达冶金有限公司特种合金生产装置升级改造及综合利用项目 |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宁夏参进宁宇达冶金有限公司新厂区南侧新购置空地处 | 宁夏参进宁宇达冶金有限公司 | 宁夏润泽清源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地理坐标为E:106°28′47.590″,N:38°56′52.730″。项目主要拟将老厂区1条13000吨/a的球化剂生产线搬迁至新厂区南侧新购的工业用地内(面积13545m2),并对其进行升级改造,将老厂区原有2台1吨中频炉及8台0.75吨中频炉淘汰,升级为1台3t中频炉、3台1t中频炉的熔炼设备,以及配套的配料、浇铸、破碎、筛分系统等。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0万元。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产生主要为熔炼车间产生的上料粉尘、中频炉烟气、浇铸粉尘及出料粉尘,破碎筛分车间产生的破碎、筛分粉尘。熔炼车间产生的废气经各工序设置的集气罩收集+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5%)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排气筒(DA009)排放。破碎筛分车间产生的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5%)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排气筒(DA010)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特别排放限值“其他设施”排放限值。 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老厂区现有职工生活污水依托新厂区现有1座25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中的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新厂区现有4×27000kVA硅锰矿热炉循环冷却水补水,不外排。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音、低振动设备,并对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要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熔炼车间收尘灰、破碎筛分收尘灰、落地物料、废包装袋。熔炼车间收尘灰收集后全部作为建材外售,破碎筛分车间收尘灰采用吨袋收集后,全部返回熔炼工序重新熔炼,落地物料采用吨袋在包芯线设备旁收集,吨袋收集满后采用吊机重新吊运至包芯线生产线回用,废包装袋全部收集后外售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依托现有1座20m2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现有职工生活垃圾依托新厂区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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