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办事项
1.公司设立登记注册
2.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3.实施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审批
4.大武口区沿街路建筑物外立面装修备案
5.用人单位招收(转入)职工劳动合同备案
6.就业登记
7.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二、在哪办?
【大武口区】
牵头部门:大武口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办理地点: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大武口区C24"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长庆东街与五岳路交汇处),1路、3路、7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政务大厅公交站点上/下车。
咨询电话:0952-2688698、2688696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每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三、怎么办?
申报对象:企业
承诺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四、带什么?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1.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民办非企业单位办公场所证明表;
3.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登记表;
4.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单位登记表;
5.举办者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6.举办者的身份证;
7.举办者的社工证;
8.业务主管单位批复文件;
9.负责人非失信被执行人证明;
10.章程(民非类、公司类均需提供);
11.会议纪要;
12.开办资金捐赠承诺书;
13.申请书;
14.验资报告;
15.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16.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7.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
18.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二)公司设立登记注册
19.股东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0.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21.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2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23.装修建筑物现状平面、立面和位置图一式三份;
24.装修建筑物设计面、立面效果图一式三份;
25.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
26.机构名称核准书或营业执照;
27.培训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等);
28.安全应急预案(防疫、地震、火灾、安全等);
29.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明细表(从业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教学教研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安全保卫人员等,体育类还需急救人员);
30.行政主要负责人(校长)5年管理经验证明;
31.其他从业人员签诚实守信和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32.从业人员身份证明、健康证明、资质证明(同类教师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体育类还需要专职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教练员、学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高危项目提供特殊工种意外伤害保险)
33.培训场所房产权属证明(面积不少于300平,租赁场地的还应当提交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的租赁合同(协议);体育类场地遵循国家体育训练场所标准要求);
34.培训场所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应当标明实际用于教学的区域、面积,入口和疏散通道、楼层,教学面积不少于三分之二);
35.办学投入的有效证明材料(购置培训材料、设备等票据);
36.培训计划、教学大纲;
37.《大武口区审批服务管理局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备案表》;
38.房屋安全证明材料(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结论为合格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双随机、一公开”中未抽中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或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
39.联合办学协议(联合举办培训机构);
40.捐赠承诺书一式三份,举办者、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各一份(仅限非营利性培训机构);
41.招收(转入)职工名册;
42.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43.招收转入职工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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