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国务院第755号令)
二、办理方式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市监注发〔2022〕102号)规定:
1.申请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
2.可以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通过“先注销、再设立”的方式实现经营者变更。
注意: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之前,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
我局提供“1+N”证照联办服务,经营主体变更经营者变更涉及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行政许可业务的,可一并办理。
三、申请资料
个体工商户提出变更经营者申请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个体工商户申请书(含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承诺书);
(二)经办人、变更双方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税务事项结清证明;
(四)未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应同时交回营业执照正副本、未缴销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或《临时税务登记》正副本)。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五、办理途径及办理流程
(线 上)宁夏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办理:
(https://ywtb.scjg.nx.gov.cn:9074/ICPSP/regIndex.action)
(一)办理途径
登录途径: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知识产权局)”网站,在【快速入口】区域内【宁夏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办理。
1.登记系统操作流程
(具体操作视频见石嘴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
第一步:登录宁夏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选择【我要变更】;
第二步:输入个体工商户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绑定经营主体;
第三步:在变更(备案)事项前的□内√选择对应事项;
第四步:根据变更事项对应上传委托代理人、变更前后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第五步:人员实名认证电子签名(支付宝首页中搜索“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小程序”进行实名验证,通过验证后扫描电子签名二维码进行电子签名);
第六步:签名成功后,点击“提交”即可。
(线 下)石嘴山市各政务大厅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
第一步:个体工商户按照变更经营者申请材料清单准备变更的材料;
第二步: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发起实名认证。对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并予以解释说明;
第三步:人员身份验证(实名认证)。委托代理人、变更前后经营者使用支付宝小程序“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小程序”进行实名验证。
六、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热点问答
1.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有哪几种办理方式?
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市监注发〔2022〕102号)》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经营者的,申请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也可以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通过“先注销、再设立”的方式实现经营者变更。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之前,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
2.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是先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还是先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
答:根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5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市监注发〔2022〕102号)规定,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结个体工商户涉税事项后,再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市场监管部门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清税证明》,具备数据共享条件的,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获取其税务事项结清情况的信息。经营者变更后,及时将相关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
3.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后原定额是否可以沿用?
答:对于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原经营者应当在变更之前,按照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注销规定清税。
经营者变更之后,定期定额予以保留。新经营者应缴税款从原经营者清税的次日起延续。如果原经营者清税时点在税款属期当中,未缴纳整个属期税款,新经营者在税款属期结束后,通过更正申报方式补充申报缴纳当期税款。如果原经营者清税时点在税款属期最后一日,已完整缴纳整个属期税款,新经营者自下一个税款属期开始正常申报纳税。
4.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在完成经营者变更后,一般纳税人资格是否可以延续?
答: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后,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延续,税控设备在完成数据同步后可继续使用。
5.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前后银税三方(委托)划缴税款协议如何处理?
答:已办理过信息确认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经营者的,原银税三方(委托)划缴税款协议即中止。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后,新经营者需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税款协议等后续事项。
6.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经营者,税务机关需要多久办结变更程序?
答:对申请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符合以下条件的,税务机关即时办结变更程序:(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未领用发票或者已缴销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不存在其他未办结事项的。
不符合上述即时办结条件的,税务机关参照税务注销一般程序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未缴销发票、未结清税款、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或者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税务机关应一次性告知具体事项并予以辅导。
七、办理地点
办理部门 | 地区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管辖区域 |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大武口区 | 石嘴山市政务中心二楼窗口 | 0952--2688725 |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 |
惠农区 | 石嘴山市惠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窗口(市审批局窗口) | 0952--3318070 | 石嘴山市惠农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 |
注意:申请人也可以选择通过“政证快”邮政免费寄递服务方式领取营业执照,也可以通过政务大厅自助“秒批机”或“政银合作”银行服务网点领取企业纸质营业执照。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