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石中央、区属有关单位:
为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关于印发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职转办〔2022〕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石政发〔2022〕47号)部署要求,近期,市优政办征求了各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梳理编制了《石嘴山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现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行政审批时,依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申请人委托或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梳理编制后实行清单式管理。申请人自主选择是否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和审批部门付费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服务事项,同步纳入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体系予以规范管理。
二、实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新设立、要素变更、清理规范等调整变化的,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调整情况报市审批局,统一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时效性。国家、自治区层面后期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我市将依据上级清单统一动态调整。各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自媒体平台将本领域中介服务事项及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并做好政策解答和业务指导工作。
三、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服务行为监管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领域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动态管理中介服务机构名册及相关资质、资格,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制定服务指南,明确中介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并向社会公开。各部门逐步构建中介服务全流程一体化闭环监管体系,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要严肃查处中介服务机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牟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纠正各类强制服务、垄断经营等行为。严禁行政审批单位以任何形式向申请人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同时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
四、协同推进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建设
为规范提升中介服务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计划建设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将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服务机构纳入网上平台管理,后期各部门(单位)要协同推进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建设,引导申请对象、中介服务机构及全市各部门统一使用网上“中介超市”平台,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畅通企业群众与中介机构沟通渠道,使中介服务市场更加规范高效、便民利企。
联系人:马海宝 联系电话:2010165
附件:石嘴山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
石嘴山市优化政务环境办公室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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