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石嘴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4-03-18 14:30 来源: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号:

石嘴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市工改办制定了《2024年石嘴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石嘴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石嘴山市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


2024年石嘴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纵深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着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和“高效办成一件事”水平,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加快项目落地。

一、大力推进审批标准化规范化

(一)加强审批事项管理。对标自治区工改办印发的《宁夏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及材料清单(2023年版)》,进一步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及材料清单,确保事项清单之外无审批。修订《石嘴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操作指引》,细化量化受理审查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实现同一事项全市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全流程在线办理。(牵头单位: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园区、各相关部门)

(二)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鼓励提供帮办、代办、预约办等个性化服务。严格按照公布的办理流程和实施规范开展审批。对审批涉及的技术审查、现场勘验、听证论证等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开。持续整治“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问题,严禁申报前增加预审、指定机构事先审查、线下预审线上补录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园区、各相关部门)

(三)规范审批服务办理用时。梳理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市政公用报装接入全流程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用时,明确起止时点、计时规则等,包括行政许可用时,审批部门组织、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技术审查、专家评审、意见征询、现场勘验、公示公告等用时。积极探索自然日计时规则、进一步规范暂停审批计时行为,减少承诺时限与申报主体间的“体验差”。(牵头单位: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园区、各相关部门)

二、持续提升审批便利度

(四)深化区域评估应用。及时公开区域评估成果,供建设单位免费使用,明确根据区域评估简化单个项目相应审批手续的具体情形和规则。持续推行园区产业项目“标准地”供应,结合园区各自产业发展确定“标准地”指标,土地出让时将各项指标要求一并纳入土地出让文件。提前开展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店小二”代办跟踪服务。(牵头单位:各园区、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相关部门)

(五)分类优化精简审批环节。进一步优化既有建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市政管网更新改造、城市公共空间服务功能提升等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细化无需办理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类型和具体条件。探索将投资达到100万元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的“限额”以上自建房项目建设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基坑阶段和主体工程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推行“一张表单、全程共享”和“四色材料清单”申报机制,最大限度减少重复填报和重复提交。(牵头单位: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园区、各相关部门)

(六)推进集成联合办理。进一步优化阶段并联审批协同机制,推动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审批事项集成化办理。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联合审查机制,对消防、人防、技防等联合实行数字化审查,未通过数字化审查的施工图原则上不予认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行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审查以及施工许可证“多证联发”,审批部门同步审核、同步发证。进一步优化联合验收方式,推行项目竣工验收与不动产首次登记相融合的“验登合一”模式,实现“验收即发证”。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推进“多测合一”平台应用,为联合验收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园区)

(七)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优化水、气、暖、电、通信联合报装接入服务流程,推动市政公用单位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提前主动开展技术指导,落实接线位置。对市政报装外线工程涉及的工程规划、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等审批事项实行“一次申报、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联合勘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所涉及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缴费环节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实现市政报装接入“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头单位:市审批局、星瀚集团、供电公司、通信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园区、各相关部门)

(八)强化项目审批服务。推进“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应用,推动各相关部门在项目前期协同联动、高效会商,提升项目策划成熟度。开展投资项目审批提前介入服务,力推“项目管家”服务模式,强化相关部门协同服务,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抓实抓细。推进“网上中介超市”应用服务,完善中介服务管理和评价机制。(牵头单位: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园区、各相关部门)

三、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

(九)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无纸化报建审批和数据归集共享试点。推进项目申报审批全流程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电子档案应用,按照数据标准归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全生命周期数据资源,实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共享、全程共用。(牵头单位: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园区、各相关部门)

(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远程视频审批、办事和勘验试点。梳理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视频审批事项试点清单,拓展适用视频审批事项范围,梳理视频审批办事流程、勘验要点,制作通俗易懂的操作指南,提升审批和办事便利度。(牵头单位: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园区、各相关部门)

(十一)开展智能申报、智能审批试点。完善系统智能辅助申报审批,申报过程即时保存,推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事项智能审批。(牵头单位:市审批局、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园区、各相关部门)

(十二)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APP应用试点。优化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码通”小程序,对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项目审批进度查询、中介超市掌上选取、审批政策主动推送等功能,将审批服务向手机终端延伸,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掌上查、掌上用,提升建设项目办理便利度。(牵头单位: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园区、各相关部门)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三)推进审管联动。健全审管衔接机制,明确审批、监管的职责和边界,加强协同配合,推动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进一步规范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审批,在规定时间内对补正材料情况和履行告知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实承诺、违反承诺、弄虚作假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相应责任,限制不良行为企业适用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市审批局、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园区、各相关部门)

(十四)强化审批监管。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强化数据分析和实施监管,为审批决策提供支撑,定期统计通报各县区、园区审批情况,对审批异常行为及时预警并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园区、各相关部门)

五、加强组织协同保障

(十五)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区、各园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持续推动改革不断深化。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配套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形成改革合力。

(十六)加强宣传培训督导。各县区、各园区、各部门要加强改革政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及时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使企业群众及时了解改革政策。市工改办将根据各县区、园区、各部门需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项目申报及审批业务能力;定期对各单位审批窗口进行督导,指导项目审批,督促系统办件,提升工程项目审批质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