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7-31 15:35 来源: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号:

石嘴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运行(以下简称协同平台),实现统筹项目建设,推动部门协同管理、高效配置城市空间资源,统筹和协调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策划生成

(一)项目策划生成适用范围。项目策划生成是指项目单位提出建设意向、开展前期研究论证,初步落实项目选址、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过程。项目策划生成适用于市直部门及企业计划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政府投资项目和核准类社会投资项目。

需上报国家、自治区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或涉及军事、保密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特殊重大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不适用项目策划生成,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平台建库。协同平台分别建立近期建设库和年度实施库,实行分类管理。项目应先纳入年度实施库管理,完成策划生成后,转入近期建设库管理。

(三)发起主体。政府投资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审批局作为策划发起主体,市发改委作为综合协调部门发挥协调和监督功能;社会投资项目由市审批局和项目业主单位作为策划发起主体。社会投资项目原则上要落实社会投资自主权,在充分尊重投资方意愿的基础上,开展项目策划生成工作。

(四)主线流程。项目策划生成主线流程划分为发起策划、预选址、核实建设条件、意见汇总4个环节。项目生成后,可转入近期建设库启动审批。

(五)策划信息。发起策划的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信息:项目建设必要性(仅针对政府投资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说明(仅针对社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拟建规模或内容、选址意向(含所有界址点坐标;未确定具体位置的,应提出意向辖区,如:某县/区或某产业园区内)、投资总额、项目类型(政府投资类、社会投资类)、所属行业、拟开工年度、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等。项目策划生成的全流程信息记录通过协同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做到可追溯、可查看。通过项目策划生成的信息(以下简称策划信息)将作为项目后续审批的决策参考,市审批局可不再就相关内容重复征求相关职能意见,直接运用策划信息相应简化审批手续和压缩审批时限。

(六)部门联动。石嘴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市审批局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和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策划生成的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项目策划生成工作的推进实施,各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项目策划生成工作。

相关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发改、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人防、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商务、水利、农业、公安、民政、气象、地震、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等部门。各部门应依托协同平台对涉及本部门管理职责的项目是否符合各自专项规划进行协同审查,并结合本领域、本辖区管控要求明确项目建设要求和条件,在限定时间内反馈至协同平台,由牵头部门汇总形成项目空间协调报告。

(七)项目管理。已纳入年度实施库的项目,自入库起3年内未启动项目策划的,协同平台对项目做退库处理;已转入近期建设库的项目,自入库起半年内未启动审批的,协同平台将项目退回年度实施库管理,策划信息同时失效。

二、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生成

(一)信息录入。项目业主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将策划项目基本信息通过协同平台完成信息录入。

(二)发起策划。市审批局指导项目业主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市委和市政府决策部署、项目实施计划以及项目资金筹措等因素,适时组织发起项目策划。

(三)项目预选址。市审批局利用协同平台的在线会商功能,征询自然资源部门对项目预选址的意见,自然资源部门协同审查项目预选址是否符合城镇开放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各相关专项领域规划等要求。

(四)核实建设条件。除项目情况复杂的,相关职能部门应于3个工作日内在线反馈会商意见,提交市审批局汇总。项目情况复杂的,应及时告知市审批局,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反馈时限。相关职能部门的会商意见分为“通过”、“有条件通过”和“不通过”,其中:对“通过”的项目,可只需填写“同意”,无需填写具体意见;对“有条件通过”的项目,应同步填写项目需要满足的条件或建设要求;对“不通过”的项目,应当说明否决理由和处理意见。相关职能部门的会商意见将视为本部门的正式意见,作为项目后续审批的决策参考。如无特殊情况,项目后续审批意见不得与会商意见相抵触。

在线会商存在意见分歧或否定性意见的,市审批局可采用线下会商方式进行协调。经协调发现项目不具备生成条件的,市审批局可直接中止项目策划,并对项目策划的中止原因、时间、处理意见等信息进行备注,将项目退回年度实施库管理,并及时告知项目业主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结果和处理意见。

(五)意见汇总。项目通过空间协调、具备生成条件的,由市审批局生成空间协调报告,推送发展改革部门。项目通过空间协调后,可结合实际按需开展工程建设方案编制及“联评联审”工作。市审批局应对项目预选址、合规性审查、空间协调等信息予以核实确认,将项目转入近期建设库管理。

三、社会投资项目策划生成

市审批局应结合土地储备计划、招商引资计划或产业链延伸需求等,在充分尊重投资方意愿的基础上,提出项目策划生成需求。应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协作,指导投资方开展用地需求量预测、预选址、方案比选等前期研究,并完成社会投资项目的储备入库管理、发起策划生成全流程推进实施工作,流程参照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生成。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在协同平台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承办人员按期办理;对需要协调多部门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协调申请。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存在无正当理由不提供、不接收、不处理或拖延提供、接收、处理信息的,未按规定时限反馈会商意见或完成相应工作的,后续审批意见与会商意见相抵触的等行为,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责任。

(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协同平台管理和监督考核机制,对协同平台上各项工作实行亮灯预警、催办、建立日常督查、协调台账。

石嘴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