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简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新建项目配套升压站工程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宁政发〔2017〕3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7〕153号)文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新建项目配套升压站工程。(项目代码:2605-640202-04-01-258589)。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新建项目于2024年12月20日经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306-
640202-04-01-631903),为了保障储能电站正常运行,同意建设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新建项目配套升压站工程。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胜街道。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新建1座220千伏升压站,配置1×250MVA 主变压器及相关配套设施。升压站位于储能电站场区内。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项目核准相关文件
(一)《不动产权证书》(宁(2025)石嘴山市不动产权第D0011499号)。
七、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建设年限为2026年,时间控制在4个月内。
八、其他要求
一是请你公司在项目实施前,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环评、水保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二是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禁止擅自对本核准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变更。三是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四是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五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六是请你公司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动态信息。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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