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简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石嘴山市简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罗县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新建示范项目输变电工程的请示》(简森能源〔2026〕1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宁政发〔2017〕3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7〕153号)文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简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罗县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新建示范项目输变电工程。
(项目代码:2604-640221-04-01-975214)。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石嘴山市简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罗县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新建示范项目于2025年1月26日经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备案(项目代码:2306-640221-04-01-506872),为了保障该项目正常运行,同意建设石嘴山市简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罗县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新建示范项目输变电工程。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红崖子乡。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新建1座110千伏升压站及1回110千伏线路。升压站位于储能电站场区内,占地面积6449平方米;110千伏线路起点为本项目拟建110千伏升压站,终点为永乐220kV变电站,新建线路路径全长0.68km,其中:架空线路0.05km,电缆线路0.63km(直埋0.51km,拉管0.12km)。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动态总投资7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项目核准相关文件
(一)《不动产权证书》(宁(2026)平罗县不动产权第0001729号);
(二)《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石嘴山市简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罗县磷酸铁锂电池200兆瓦/800兆瓦时储能电站新建示范项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的通知》(宁电发展〔2025〕617号);
(三)《平罗县自然资源规划服务中心关于石嘴山市简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罗县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新建示范项目送出线路路径选线规划意见》(平自规发〔2026〕9号);
(四)《平罗县文物局关于核查石嘴山市简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罗县磷酸铁锂储能电站新建示范项目路线路径是否压覆文物的复函》(平文物函〔2026〕12号);
(五)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平罗县林业和草原局、平罗县水务局、平罗县红崖子乡人民政府关于线路走径的意见。
七、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建设年限为2026年,时间控制在6个月内。
八、其他要求
一是请你公司在项目实施前,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环评、水保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二是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禁止擅自对本核准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变更。三是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四是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五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六是请你公司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动态信息。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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