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石嘴山供电公司:
你公司《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关于宁夏石嘴山蓝网重卡充电站35千伏用户接入工程核准的函》(石供函〔2026〕39号)收悉。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宁政发〔2017〕3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7〕153号)文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夏石嘴山蓝网重卡充电站35千伏用户接入工程。
(项目代码:2603-640910-60-01-374562)。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了满足石嘴山蓝网重卡充电站新增8000千伏安负荷接入需求,同意建设宁夏石嘴山蓝网重卡充电站35千伏用户接入工程。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新建架空线路1.40km,新建杆塔7基;新建电缆线路
0.8km,新建直线井2座、盘井5座。线路起点为110kV光明变,终点止于石嘴山蓝网钢构厂区外。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动态总投资415.92万元,由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投资。
六、项目核准相关文件
(一)《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关于印发宁夏石嘴山蓝网重卡充电站35千伏用户接入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石供发展〔2026〕63号);
(二)《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关于印发宁夏石嘴山蓝网重卡充电站35千伏用户接入工程可研设计的评审意见》(石供经研〔2026〕62号);
(三)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线路走径的规划意见。
七、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建设年限为2026年,工期控制在7个月内。
八、其他要求
一是请你公司在项目实施前,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规划、水保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二是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禁止擅自对本核准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变更。三是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四是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五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六是请你公司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动态信息。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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