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石嘴山蓝网重卡充电站35千伏用户接入工程核准的批复
时间:2026-04-03 08:58 来源: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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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石嘴山供电公司:

你公司《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关于宁夏石嘴山蓝网重卡充电站35千伏用户接工程核准的函》(石供函〔202639号)收悉。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宁政20173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7153号)文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夏石嘴山蓝网重卡充电站35千伏用户接入工程。

(项目代码:2603-640910-60-01-374562)。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了满足石嘴山蓝网重卡充电站新增8000千伏安负荷接入需求,同意建设宁夏石嘴山蓝网重卡充电站35千伏用户接入工程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新建架空线路1.40km,新建杆塔7基;新建电缆线路

0.8km,新建直线井2座、盘井5线路起点为110kV光明变,终止于石嘴山蓝网钢构厂区外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动态总投资415.92万元,由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投资。

六、项目核准相关文件

(一)《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关于印发宁夏石嘴山蓝网重卡充电站35千伏用户接入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石供发展〔202663号);

(二)《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关于印发宁夏石嘴山蓝网重卡充电站35千伏用户接入工程可研设计的评审意见》(石供经研〔202662号)

(三)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线路走径的规划意见。

七、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建设年限为2026年,工期控制在7个月内。

八、其他要求

一是请你公司在项目实施前,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规划、水保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二是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禁止擅自对本核准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变更。三是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四是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五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六是请你公司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动态信息。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3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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