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嘴山市原之山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00MW/800MWh共享储能项目配套220kV外送线路及储能升压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时间:2026-02-12 16:44 来源: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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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山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石嘴山市原之山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00MW/800MWh 共享储能项目配套220kV外送线路及储能升压站项目的请示》收悉。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宁政发〔20173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7153文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原之山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00MW/800MWh共享储能项目配套220kV外送线路及储能升压站项目

(项目代码2602-640200-89-01-16981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石嘴山市原之山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00MW/800MWh共享储能项目于202564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504-640202-04-01-364851,为了保障该项目正常运行,同意建设石嘴山市原之山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00MW/800MWh共享储能项目配套220kV外送线路及储能升压站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和平罗县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新建1220kV储能升压站,新建220kV架空线路1×2.3km,路线起点为拟建原之山220kV升压站1220kV线路接入向阳220kV变电站220kV侧。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动态总投资1024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项目核准相关文件

(一)《不动产权证书(宁(2026)石嘴山市不动产权第D0000645号);

(二)宁夏回族自治区唐徕渠管理处、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大武口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大武口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平罗县文物局、大武口区长胜街道办事处、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宁夏农垦前进农场有限公司关于线路走径的意见;

(三)《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原之山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00兆瓦/800兆瓦时共享储能项目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的通知》(宁电发展2025520号)

(四)《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关于原之山储能220千伏外送线路工程路径意见征求的复函》。

七、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建设年限为2026年,时间控制在6个月内。

八、其他要求

一是请你公司在项目实施前,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规划、环评、水保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二是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禁止擅自对本核准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变更。三是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四是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五是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六是请你公司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动态信息。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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