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农区郑州路等城市街路排水防涝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时间:2025-09-30 16:24 来源: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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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查审批惠农区郑州路等城市街路排水防涝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原则同意《惠农区郑州路等城市街路排水防涝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提出以下批复意见。

一、项目概况

惠农区郑州路等城市街路排水防涝项目(项目代码:2501-640205-17-02-135189)位于惠农区,为改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对安乐桥街(康乐路-兰州路)、盛居街(沈阳路-兰州路)、银河路(西火路-二职路)、南湖路(育才路-西大街)、静宁街(淄博路-西安路)、郑州路(安乐桥街-静宁街)共6条城市道路市政排水管网及设施改造,配套完善内涝风险预警监测系统。建设改造 dn300~dn1200排水管网12.509公里,内涝风险预警监测系统1套。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82hm2,均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项目建设期土石方挖方量7.71,填方量7.71。弃方3.86,其中1.08建筑材料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回收再利用,剩余2.78建筑垃圾及固废由施工单位运输至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借方(外购石料及建筑材料)3.86 主要用于恢复铺装道路。项目总投资6420.1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869.25万元。项目计划于20259月开工,202612月建设完成,总工期11个月(不含冬季)。

项目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21.64万元,其中:临时措施费 16.77万元,独立费用3.84万元,基本预备费1.03万元,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82hm2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

(三)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四)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

(五)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单元、时段划分及预测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面积为7.82hm²,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375.36t

(六)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指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 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不做要求;

(七)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管道改造工程区1个防治分区;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方法、编制依据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请你单位按照《报告书》,加强工程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二)在项目验收和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并严格执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三)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开挖土石方总量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单位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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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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