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森狄商贸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宁夏森狄商贸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宁夏森狄商贸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项目代码:2207-640202-04-01-962427)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公铁立交桥西侧,总占地面积134990.3㎡,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06°21′36.096″、北纬38°51′37.737″。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3座封闭式仓库、磅房、司机之家、配套给排水及雨水收集池、环保消防设施。二期主要建设3座封闭式仓库。本项目未批先建,已建成一期1#仓库、2#仓库。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储存煤炭100万吨,砂石料50万吨,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万元,占总投资的5.05%,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
经评估审查,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落实《宁夏森狄商贸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控制主要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全面落实“六个标准化”扬尘防控措施。土方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采取湿法作业,运输车辆及临时堆土做好苫盖工作,施工便道进行夯实,进出场地运输车辆车轮进行冲洗。四级及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作业。
运营期运输车辆做好苫盖,进出厂区运输车辆车轮进行清洗;装卸工序位于全封闭仓库内,设置封闭式皮带输送机,仓库内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厂区配备雾炮机,装卸过程中降低卸料落差,控制粉尘逸散。煤炭储存过程中无组织粉尘执行《煤炭工业染污排放标准》(GB20246-2006)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砂石料储存过程中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车轮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至一座处理能力为10t/d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以及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厂区围挡隔声后,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
运营期皮带输送机、铲车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等措施后,厂界排放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运营期沉淀池底泥定期清理,外售综合利用;餐厨垃圾经餐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环境监测计划,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精神,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工程建成后,应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环保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内容。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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