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石嘴山供电公司:
你公司《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关于宁夏石嘴山日盛化工22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核准的函》(石供函〔2025〕121号)收悉。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宁政办〔2017〕3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7〕153号》文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夏石嘴山日盛化工22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
(项目代码:2505-640910-04-01-579912)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满足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负荷供电需求,需以1回220千伏线路接入河滨220千伏变电站,建设宁夏石嘴山日盛化工22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是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项目建设内容
(一)河滨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河滨220千伏变电站本期完善220千伏出线间隔1个(5E)。
(二)河滨~日盛22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220千伏线路1×1.08千米(架空)+1×1.03千米(电缆),线路起点为河滨220千伏变电站,终点为日盛厂区围墙外终端塔。除河滨变终端塔采用双回路铁塔,其余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新建通信光缆2×2.11千米。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动态总投资2863万元,由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投资。
六、项目核准相关文件
(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宁夏石嘴山日盛化工22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电发展〔2025〕315号);
(二)石嘴山市地震局、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资源利用与规划建设局、石嘴山市惠农区发展和改革局、石嘴山市惠农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石嘴山市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惠农区人民武装部关于宁夏石嘴山日盛化工22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线路路径的意见。
七、项目建设时间
2025年6月-2026年12月。
八、其他要求
一是请你公司在项目实施前,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规划、环评、水保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二是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禁止擅自对本核准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变更。三是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四是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五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六是请你公司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动态信息。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