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审管批字〔2025〕56号关于贺兰山东麓惠农段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时间:2025-04-14 17:40 来源: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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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贺兰山东麓惠农段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燕政发〔2025〕1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专家审查,原则同意《贺兰山东麓惠农段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提出以下批复意见。

一、项目概况

贺兰山东麓惠农段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位于石嘴山惠农区燕子墩乡,属新建项目。项目区总面积45.41hm2681.16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工程、沟道防护工程等,其中土地平整占地面积为36.06hm2,动工面积1.28hm2,主要是对1.28hm2废旧建筑物进行拆除、场地整理12821㎡、垃圾清运13112m³;灌溉工程包含维修改造截浅坝4座,配套铺设引水管道1311m,砌筑阀井8座、穿沟建筑物3座;改造蓄水池1座,建设加压泵站1座;砌护防洪堤护坡535m。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40hm2,其中:临时占地为6.45hm2,永久占地为1.95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裸土地等。建设期挖方主要为土地平整区、灌溉工程区、沟道防护工程区开挖产生,建设期土石方开挖5.33万m³(其中建筑垃圾13112m³),回填2.78万m³;余方1.24万m³,后期用于田间平田整地,使之与周围地面标高持平;弃方1.31万m³(建筑垃圾),外运至政府指定110国道西侧废弃采砂坑。项目概算总投资633.7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75.75万元。项目已于2024年3月开工,计划2025年4月完工。本方案为补报方案。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11.1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2.24万元,植物措施费1.63万元,临时措施费2.02万元,独立费用5.03万元,基本预备费0.2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40hm2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

(三)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四)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

(五)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单元、时段划分及预测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面积为8.40hm²,水土流失重点监测时段是施工期,水土流失重点监测区域在灌溉工程区和沟道防护工程区;

(六)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指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防治标准,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0,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5%,林草覆盖率为24%;

(七)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土地平整区、灌溉工程区和沟道防护区3个防治分区;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方法、编制依据。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请你单位按照《报告书》,加强工程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二)在项目验收和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并严格执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三)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开挖土石方总量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单位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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