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星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宁夏星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函》(宁星海司函〔2025〕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专家审查,原则同意《宁夏星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提出以下批复意见。
一、项目概况
宁夏星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项目代码:2412-640221-04-01-846534)位于平罗县红崖子乡,属新建项目。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100万千瓦,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系统方案,由312个3.2MW方阵和1个1.6MW方阵组成,建设内容为光伏发电系统及其辅助设施,光伏组件及箱变的布设,集电线路电缆沟开挖及电缆埋设,进场道路及检修道路等。
项目总占地面积1670.14hm²,其中:永久占地1667.74hm²,临时占地2.4hm²,占地类型为未利用地、农村道路、人工牧草地及其他草地。项目建设期土石方挖填总量409.4万m³,挖方量204.7万m³,填方量204.7万m³,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32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6000万元。项目计划于2025年3月开工,2026年1月完工。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4601.4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848.64万元,植物措施费573.21万元,临时措施费305.88万元,独立费用118.23万元,基本预备费85.3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670.14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670.14hm2;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
(三)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四)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
(五)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单元、时段划分及预测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面积为1670.14hm²,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24.98万t。光伏阵列防治区是水土流失防治的主要区域;
(六)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指标执行北方风沙区一级防治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85%,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87%,表土保护率不作要求,林草植被恢复率93%,林草覆盖率22%;
(七)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光伏阵列防治区、进场道路防治区和施工营地防治区3个分区;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方法、编制依据;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本项目主要采用定位观测、无人机遥感监测、调查监测、场地巡查相结合的监测方法,监测的重点时段为施工期,重点区域为光伏阵列防治区。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请你单位按照《报告书》,加强工程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二)在项目验收和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并严格执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三)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开挖土石方总量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单位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本《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
设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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