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审管批字〔2025〕40号关于宁夏星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配套220kV送出线路核准的批复
时间:2025-05-12 15:50 来源: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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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星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宁夏星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配套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的请示》(宁星海司发〔2025〕6)收悉。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宁政办〔2017〕3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7〕153号文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夏星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配套220KV送出线路。

(项目代码:2503-640221-04-01-38446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宁夏星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石嘴山市能源结构,目前该项目已取得石嘴山市发改委备案证(2412-640221-04-01-846534)。为确保该项目能够顺利并网,建设宁夏星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配套220KV送出线路是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红崖子乡境内。

四、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220kV送出线路18公里,线路起点为永乐220kV变电站,终点为石嘴山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新建220kV升压站。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动态总投资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宁夏星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六、项目核准相关文件

(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宁夏星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的通知》(宁电发展〔2025〕127号);

(二)《关于宁夏星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配套220千伏升压站及220千伏送出线路路径选线规划意见》(平自规发〔2025〕4号);

(三)《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关于宁夏星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配套220千伏升压站及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线路路径意见的复函》;

(四)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平罗县应急管理局、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平罗县文物局、平罗县人民武装部、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平罗县红崖子乡人民政府关于线路走径意见。

七、项目建设时间

2025年5月-2025年9月。

八、其他要求

一是请你公司在项目实施前,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水保、环评、规划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二是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禁止擅自对本核准文件核准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变更。三是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四是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五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六是请你公司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动态信息。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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