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审管批字〔2025〕26号关于宁夏理工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更新置换项目(第二批)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25-02-26 10:25 来源: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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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理工学院:

你单位《关于审批〈宁夏理工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更新置换项目(第二批)建议书〉的请示》(宁理校发〔2025〕1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提高宁夏理工学院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培养、造就和凝聚高层次人才,推动“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同意实施宁夏理工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更新置换项目(第二批)(项目代码:2501-640202-05-05-975515)。

二、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滨湖大道以东,星光大道以北,山水大道以南,学院路以西,宁夏理工学院院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通过以旧换新方式,淘汰教学科研设备63台(套),更新教学科研设备62台(套),其中:更新新能源智能装备类教学科研设备13台(套)、智慧能源与智能安全类教学科研设备5台(套)、物联网工程类教学科研设备2台(套)、人工智能类教学科研设备42台(套)。

四、请你单位根据学院实际教学需求,科学合理配置适宜适用设备,进一步确定设备选型及估算投资等,强化可持续运行维护保障,坚决避免设备闲置浪费。据此批复,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批准。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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