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审管批字〔2025〕11号关于石嘴山市惠农区2024年庙台乡东永固等村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时间:2025-01-26 17:00 来源: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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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惠农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你单位《关于审批惠农区2024年庙台乡东永固等村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惠农综发〔2024〕1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专家审查,基本同意《石嘴山市惠农区2024年庙台乡东永固等村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提出以下批复意见。

一、项目概况

石嘴山市惠农区2024年庙台乡东永固等村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项目代码:2307-640205-20-01-598441)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庙台乡。项目共建设高标准农田1320hm219800亩),新建蓄水池4座,改造引水渠3条,泵站4座,铺设PVC管道181.70km,铺设PE软管125km,铺设滴灌带11245.80km,铺设PVC集水管6.11km,铺设PE波纹吸水管12.64km,新建田间砂砾石道路0.36km,种植旱柳1756株等。

由于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机械深翻和增施有机肥)均与常规农田耕作措施结合,不产生其他扰动,故土地平整及土壤改良区域占地不纳入本项目占地范围。水源工程、田间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及临时堆土场区域为本项目主要施工扰动区域,故将其纳入本项目占地范围,因此确定本项目施工总占地123.69hm2,其中永久占地15.72hm2,临时占地107.97hm2,占地类型为水利设施用地、耕地、其他土地。项目建设期挖方量70.43万m³,填方量40.31万m³,综合利用土方30.12万m³(其中用于填沟填坑21.22万m³,用于大棚土壤改良8.9万m³)。项目总投资5493.2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007.36万元。项目施工避开农耕时段,已于2024年11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8月完工,总工期10个月。本方案为补报方案。

项目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194.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49.91万元,植物措施费6.37万元,临时措施29.81万元,独立费用6.72万元,基本预备费1.29万元。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23.69hm2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

(三)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四)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

(五)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项目建设扰动面积123.69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493.06t,水土流失防治重点时段是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区域为水源工程区;

(六)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指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二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0%,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88%,表土保护率85%林草植被恢复率90%,林草覆盖率不做要求;

(七)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水源工程区、田间工程区、道路绿化工程区及临时堆土场区4个防治分区;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方法、编制依据。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请你单位按照《报告书》,加强工程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二)在项目验收和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并严格执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三)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开挖土石方总量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单位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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