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房地产开发(宁夏)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查审批玺悦澜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宁夏正和发〔2024〕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专家审查,基本同意《玺悦澜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提出以下批复意见。
一、项目概况
玺悦澜庭(项目代码:2401-640205-17-01-838536)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西安路以南、静安街以东。玺悦澜庭规划用地面积6.86hm²,总建筑面积117699.8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3951.81㎡,地下建筑面积13748.00㎡;新建住宅楼16栋、商住楼5栋,商业及配套用房2栋,配套建设地下车库、道路、绿化、给排水、供暖、消防、硬化等基础设施。
项目总占地6.86hm²,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城镇住宅用地。工程建设期土石方开挖总量8.77万m³,填方总量8.77万m³,挖填平衡。工程总投资4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0000万元,本项目建设资金由正和房地产开发(宁夏)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已于2024年11月开工,计划2026年10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本方案为补报方案。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823.82万元(主体已有755.78万元,方案新增68.0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9.86万元,植物措施674.80万元,临时措施82.49万元,独立费用8.03万元,基本预备费1.7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86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86hm2;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
(三)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四)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
(五)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项目建设扰动面积6.86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219.52t,住宅区是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六)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指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不做要求,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5%,林草覆盖率24%。
(七)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住宅区1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方法、编制依据。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请你公司按照《报告书》,加强工程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二)在项目验收和投产使用前,你公司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并严格执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三)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开挖土石方总量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公司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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